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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核心素养”的提出,培养怎样的学生成为教育的热点.《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课程的意义在于,通过课程的综合,为小学生开辟一条通向他们生活的渠道,使他们在生活的内在联系中获得整体的发展,特别是有利于他们的品德与社会性的发展.”可见道德与法治课程是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而教材只是为学生品德的养成提供了一种范本或载体,道德与法治课堂如果只是简单地按部就班呈现教材、完成教学课时,显然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教师在备课、上课中学会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教师可从真实的生活入手,辅以教师自身的资源,加上恰当实效的活动设计,三位一体将道德与法治课上出意义,上出精彩,从而培养真正适应社会发展的有素养的一代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