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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国先后在上海、北京等九省市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并自2013年8月1日起将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范围。目前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中各项应税服务不同的是,交通运输业既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也有曾经实行过差额征税办法的部分业务。本文就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简易计税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及其变化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