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抚养费就不用管孩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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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5年前我和妻子万某离婚,婚生女孩归她抚养,离婚时我净身出户,房子和屋中的家电全归了她,属于我的部分作价顶了抚养费。离婚后,我们再无往来,最近万某突然找上门来,说孩子上高中补课、住宿,教育费用增加,要我出钱。离婚多年,离婚时我已出了抚养费,对孩子的事,我还要管吗?
  答:
  要管。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你与子女的关系不因你与万某离婚而改变,离婚后你仍负有对子女的监护、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时虽然你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但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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