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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前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转让销售及持有自营阶段,均涉及营业税纳税问题,且主要体现在开发建设阶段和转让及销售阶段。其中,在开发经营阶段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营业额包括应税劳务及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按照营业税率3%计征;而在转让及销售阶段,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商品房及其他建筑与构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均按照转让及销售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受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