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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娱乐文化是电视文化的一种,是电视机构播出娱乐节目以满足人們的娱乐需要而形成的一种娱乐文化形态。
电视娱乐文化的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即:形象化特点、商业化特点、明星化特点、大众参与性特点。
形象化特点:随着电视娱乐文化的发展,人們不需要识字也可以认识这个社会,这就是通过画面和空间来认识的。
商业化特点:从电视娱乐节目的生产方面来看,娱乐节目很少能做成像电影、绘画、音乐那样具有强烈个性化风格的艺术品。娱乐节目的制作,不是艺术创作,产品也不是艺术品,它只能是大众的文化消费品。
明星化特点:明星的产生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它与电视文艺作品的品牌意识的自觉分不开,是作品品牌形象的主要负载者。然而,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的产物,明星现象却以其平面化、艺术性的品格和面貌出现。明星不同于传统的艺术家,一些时候常常以玩弄嘘头来迎合世俗的口味,甚至低级趣味。从而,明星现象所体现的往往是某种虚假的文化繁荣,或者说只是一种文化消费的泡沫。
大众参与性特点:以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为代表的各种类型的综合性电视文艺晚会为例。作为当时唯一覆盖全国的电视媒体,是不惜花费重资和精力的投入的,虽然现在的形式对于形形色色的娱乐节目来说,让人觉得有些审美疲劳,但是这种综艺晚会都是以一种大众狂欢的形式出现,通过吸引受众的关注、调动受众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制造出一种节庆的幻象或者一种狂欢的乌托邦。
一、电视娱乐文化与社会的发展
电视展开的是虚幻的内容,这一内容介于“虚构”和真实之间,并有周期性的表现形态,长久以往,人們会接受电视所虚构的世界,而与现实中的真实世界相结合,形成每个人心中不同的画面,即:“情景化”的幻想、体验。
为了将观众的注意力紧紧地捆绑在电视节目之上,电视娱乐的制作者們往往采取了“情境化”的叙事方式,制造一个逼真的场景,让观众进入“情节”,在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给观众幻想和想象的空间。
在观看益智类节目和真实类节目的时候,观众找到一个较为认同的嘉宾,看他一步步会怎么走,会不会被淘汰,会不会拿到大奖。比如,各种选秀节目《名师高徒》、《快乐男声》、《我型我show》,情感故事类节目《8090》等。
在收看电视剧的时候,编剧设置了一环紧扣一环的故事,观众一边思考编剧的意图,一边又可能会不自主地将自己幻想为剧中人,设想自己面对剧中的复杂环境,思索解决难题的措施。
电视娱乐“情境化”的结构方式,最重要的是使观众得到体验和快乐的感觉,在这种体验中,电视机前的凝视代替了现场的参与。人們为电视中虚构的悲欢离合而感叹不已,却不会去想了解一下一墙之隔的邻居的生活,人們变得更加注重内心的虚幻体验,却忽视了对现实的关注。
电视娱乐文化使观众过分地沉浸在对感性的体验之中,自愿放弃了理性的思考。这种体验实现了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欲望,电视娱乐或者说是影像能够使人的欲望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替代性”的实现。比如说,中央电视台《非常6+1》,节目昭示了体验理念在电视中的完美体现。它不同于真实电视,而是刺激每位观众想要成为明星的欲望。该节目通过观众报名,栏目挑选出三个相对多才多艺的普通人,经过六天有针对性的训练、包装,最后实现在舞台上一展身手的明星梦。然而,这种体验毕竟仅仅限于每期三个嘉宾的真实感受,大多数的电视观众仍然只能通过“情境化”的方式体验这少部分人的感受。电视机前的观众通过观看这些与自身一样的平凡人的“造星”经历,让自己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同时也激起了他們自己的明星梦想。
另一方面,体验也是一种休息,一种消费和享受,是人們在工作之余得到放松时所追求的感觉。某些传统的新闻节目都是以严肃的面孔“通知”观众世界正在发生着什么样的变化,播音员仍然存在一种高高在上的说教意识,观众在心理得不到被肯定、被认同,而一些适当娱乐化的新闻恰恰相反,它能够将观众视为上帝,理念就是“观众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这种做法使得观众得到社会认同和肯定的感受,在看电视这一刻,观众觉得自己是世界的控制者,暂时逃离社会体制的束缚,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放松。
电视娱乐文化制作者抓住了观众的心理,制作出的节目更是朝着感性化和追逐体验的方向发展。
二、电视娱乐文化对社会的影响
电视娱乐节目不仅给观众带去丰富多彩、时尚前沿的娱乐节目,同时也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调动起观众参与的热情,培养着观众的审美情趣。现在的观众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观看,他們也渴望参与到节目中并通过电视荧屏展示自我。其方式一种是直接参与,游戏益智类节目就是典型的代表。另一种则是间接参与,如许多节目中采用观众投票的方式进行互动,观众通过手机、网络等各种传媒工具投票表达自己的愿望,将喜欢的选手、节目单元留在舞台上。
从广告商角度来看。在当前的电视娱乐界,商业因素的介入已经表现得越来越明显,正如米切沃尔夫在《娱乐经济》一书中提到的:“娱乐因素已经成为产品与服务的重要增值活动及市场细分的关键,“娱乐经济”已成为新的世界通货。而消费者不管买什么都在其中寻找娱乐的成分,能享受到乐趣的消费,从而构成了娱乐经济。在娱乐化大潮洶涌澎湃的今天,娱乐业已经在经济增长和文化演进的前沿占据了不可否认的重要位置。电视娱乐节目制作商正是看准了这点,将“娱乐经济”的观念融入到节目制作的过程之中,深知要想吸引广告商的资金投入,就要抓住“注意力为王”的要旨,通过不断的改版,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节目收视率。收视率上去了,财力雄厚的广告商自然会接踵而至。
从传播者角度来看。电视娱乐文化使受众的思考能力和批判能力逐步下降。在商业逻辑的侵蚀下,电视对收视率的直接追求使社会新闻取代了严肃性新闻。我国电视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也模仿国外一些电视传媒的做法,走起新闻娱乐化的道路。于是,一些媒介开始热衷炒作刺激性、煽情性的犯罪新闻、暴力新闻和花边新闻。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电视作为传播媒介的基本信息服务功能,而逐步使其让位于娱乐功能。
从受众角度来看。在强大的商业逻辑的侵蚀下,电视台也开始向商业化和市场屈服。商业逻辑对电视的作用是通过收视率来实现的,有高的收视率就必然带来丰厚的广告利润和商业资助。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电视不断地挖掘新的娱乐和游戏资源,从制造惊险刺激的场景,到高额度的钱物奖励,娱乐的空间越来越大,资源越来越丰富,观众能够欣赏到更多类型的节目,享受到娱乐文化的“多姿多彩”。
然而,从另一角度看,有了利润作为驱动力,电视的竞争日益加剧,也导致电视制作者可能会不择手段地挖掘可能实现的一切资源,进而获得最大的利益。
电视娱乐文化对大众生活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这种影响具有两面性。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要努力做到本土化传播、人性化传播。立足于中国文化,对待外国的经验也要保持开阔的胸怀,深入挖掘节目的人文内涵,寓教于乐,同时又要避免简单重复,互相克隆,坚持“通俗而不庸俗,用情而不滥情,娱乐而不愚乐,平凡但不平庸”的原则,走出一条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新路。同时,培养中国观众的娱乐精神,营造审美氛围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节目应充分体现出互动性,加强固定观众群的培养,形成类似京剧票友那样的忠实支持者群体,最终造就观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和品牌节目。
电视娱乐文化的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即:形象化特点、商业化特点、明星化特点、大众参与性特点。
形象化特点:随着电视娱乐文化的发展,人們不需要识字也可以认识这个社会,这就是通过画面和空间来认识的。
商业化特点:从电视娱乐节目的生产方面来看,娱乐节目很少能做成像电影、绘画、音乐那样具有强烈个性化风格的艺术品。娱乐节目的制作,不是艺术创作,产品也不是艺术品,它只能是大众的文化消费品。
明星化特点:明星的产生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它与电视文艺作品的品牌意识的自觉分不开,是作品品牌形象的主要负载者。然而,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的产物,明星现象却以其平面化、艺术性的品格和面貌出现。明星不同于传统的艺术家,一些时候常常以玩弄嘘头来迎合世俗的口味,甚至低级趣味。从而,明星现象所体现的往往是某种虚假的文化繁荣,或者说只是一种文化消费的泡沫。
大众参与性特点:以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为代表的各种类型的综合性电视文艺晚会为例。作为当时唯一覆盖全国的电视媒体,是不惜花费重资和精力的投入的,虽然现在的形式对于形形色色的娱乐节目来说,让人觉得有些审美疲劳,但是这种综艺晚会都是以一种大众狂欢的形式出现,通过吸引受众的关注、调动受众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制造出一种节庆的幻象或者一种狂欢的乌托邦。
一、电视娱乐文化与社会的发展
电视展开的是虚幻的内容,这一内容介于“虚构”和真实之间,并有周期性的表现形态,长久以往,人們会接受电视所虚构的世界,而与现实中的真实世界相结合,形成每个人心中不同的画面,即:“情景化”的幻想、体验。
为了将观众的注意力紧紧地捆绑在电视节目之上,电视娱乐的制作者們往往采取了“情境化”的叙事方式,制造一个逼真的场景,让观众进入“情节”,在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给观众幻想和想象的空间。
在观看益智类节目和真实类节目的时候,观众找到一个较为认同的嘉宾,看他一步步会怎么走,会不会被淘汰,会不会拿到大奖。比如,各种选秀节目《名师高徒》、《快乐男声》、《我型我show》,情感故事类节目《8090》等。
在收看电视剧的时候,编剧设置了一环紧扣一环的故事,观众一边思考编剧的意图,一边又可能会不自主地将自己幻想为剧中人,设想自己面对剧中的复杂环境,思索解决难题的措施。
电视娱乐“情境化”的结构方式,最重要的是使观众得到体验和快乐的感觉,在这种体验中,电视机前的凝视代替了现场的参与。人們为电视中虚构的悲欢离合而感叹不已,却不会去想了解一下一墙之隔的邻居的生活,人們变得更加注重内心的虚幻体验,却忽视了对现实的关注。
电视娱乐文化使观众过分地沉浸在对感性的体验之中,自愿放弃了理性的思考。这种体验实现了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的欲望,电视娱乐或者说是影像能够使人的欲望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替代性”的实现。比如说,中央电视台《非常6+1》,节目昭示了体验理念在电视中的完美体现。它不同于真实电视,而是刺激每位观众想要成为明星的欲望。该节目通过观众报名,栏目挑选出三个相对多才多艺的普通人,经过六天有针对性的训练、包装,最后实现在舞台上一展身手的明星梦。然而,这种体验毕竟仅仅限于每期三个嘉宾的真实感受,大多数的电视观众仍然只能通过“情境化”的方式体验这少部分人的感受。电视机前的观众通过观看这些与自身一样的平凡人的“造星”经历,让自己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同时也激起了他們自己的明星梦想。
另一方面,体验也是一种休息,一种消费和享受,是人們在工作之余得到放松时所追求的感觉。某些传统的新闻节目都是以严肃的面孔“通知”观众世界正在发生着什么样的变化,播音员仍然存在一种高高在上的说教意识,观众在心理得不到被肯定、被认同,而一些适当娱乐化的新闻恰恰相反,它能够将观众视为上帝,理念就是“观众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这种做法使得观众得到社会认同和肯定的感受,在看电视这一刻,观众觉得自己是世界的控制者,暂时逃离社会体制的束缚,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放松。
电视娱乐文化制作者抓住了观众的心理,制作出的节目更是朝着感性化和追逐体验的方向发展。
二、电视娱乐文化对社会的影响
电视娱乐节目不仅给观众带去丰富多彩、时尚前沿的娱乐节目,同时也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调动起观众参与的热情,培养着观众的审美情趣。现在的观众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观看,他們也渴望参与到节目中并通过电视荧屏展示自我。其方式一种是直接参与,游戏益智类节目就是典型的代表。另一种则是间接参与,如许多节目中采用观众投票的方式进行互动,观众通过手机、网络等各种传媒工具投票表达自己的愿望,将喜欢的选手、节目单元留在舞台上。
从广告商角度来看。在当前的电视娱乐界,商业因素的介入已经表现得越来越明显,正如米切沃尔夫在《娱乐经济》一书中提到的:“娱乐因素已经成为产品与服务的重要增值活动及市场细分的关键,“娱乐经济”已成为新的世界通货。而消费者不管买什么都在其中寻找娱乐的成分,能享受到乐趣的消费,从而构成了娱乐经济。在娱乐化大潮洶涌澎湃的今天,娱乐业已经在经济增长和文化演进的前沿占据了不可否认的重要位置。电视娱乐节目制作商正是看准了这点,将“娱乐经济”的观念融入到节目制作的过程之中,深知要想吸引广告商的资金投入,就要抓住“注意力为王”的要旨,通过不断的改版,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节目收视率。收视率上去了,财力雄厚的广告商自然会接踵而至。
从传播者角度来看。电视娱乐文化使受众的思考能力和批判能力逐步下降。在商业逻辑的侵蚀下,电视对收视率的直接追求使社会新闻取代了严肃性新闻。我国电视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也模仿国外一些电视传媒的做法,走起新闻娱乐化的道路。于是,一些媒介开始热衷炒作刺激性、煽情性的犯罪新闻、暴力新闻和花边新闻。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电视作为传播媒介的基本信息服务功能,而逐步使其让位于娱乐功能。
从受众角度来看。在强大的商业逻辑的侵蚀下,电视台也开始向商业化和市场屈服。商业逻辑对电视的作用是通过收视率来实现的,有高的收视率就必然带来丰厚的广告利润和商业资助。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电视不断地挖掘新的娱乐和游戏资源,从制造惊险刺激的场景,到高额度的钱物奖励,娱乐的空间越来越大,资源越来越丰富,观众能够欣赏到更多类型的节目,享受到娱乐文化的“多姿多彩”。
然而,从另一角度看,有了利润作为驱动力,电视的竞争日益加剧,也导致电视制作者可能会不择手段地挖掘可能实现的一切资源,进而获得最大的利益。
电视娱乐文化对大众生活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这种影响具有两面性。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是要努力做到本土化传播、人性化传播。立足于中国文化,对待外国的经验也要保持开阔的胸怀,深入挖掘节目的人文内涵,寓教于乐,同时又要避免简单重复,互相克隆,坚持“通俗而不庸俗,用情而不滥情,娱乐而不愚乐,平凡但不平庸”的原则,走出一条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新路。同时,培养中国观众的娱乐精神,营造审美氛围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节目应充分体现出互动性,加强固定观众群的培养,形成类似京剧票友那样的忠实支持者群体,最终造就观众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和品牌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