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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海上人身伤亡赔偿的法律规定存在阙如,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不少争议.如关于我国<海商法>第163条和第169条第三款中的"第三人",由于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对其应包括哪些主体,在理论和实务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从法律解释技术和法的价值追求两方面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对于构建我国完善的海上人身伤亡赔偿制度是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