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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付出当有所得,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湖北枣阳一洗脚城老板在经营不善拖欠11名员工7.4万余元工资后,选择长期逃匿,最终招来'牢狱之灾'。日前,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洗脚城老板李某东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家住湖北南漳的李某东是个'80后'小伙。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