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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房产税的制度与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重要问题。房产税与土地出让金同时存在,可能导致重复征收,因此应当改革土地出让金制度,使之与房产税并行不悖。房产税的制度体系由征税对象、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等构成,重庆与上海两地对其做出了大同小异的规定。从长远来看,未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将以评估为主,因此应当逐步建立公正客观的评估机构。此外,还应当合理使用房产税,将其用于公共服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