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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现实的个人”概念既继承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抽象的个人”概念的关系性、主体性和感性对象性特征,又有自己独特的规定。基于这些规定,“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克服“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世俗分裂”的关键和超越“方法论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对立”的基点,是理解马克思“关系中的个人本体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