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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出入境边防检查法治进程中具有典型意义。当前,出入境边防检查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庞大,涉及面广,变化频繁。由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效力问题与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制度方面的缺陷,因此,应当通过加强出入境立法工作,完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做好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以提高边检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执法能力,维护出入境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