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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对辅导员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辅导员的主要身份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目标是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近年来,高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处在不断完善阶段,由于高职规模发展、机构编制、生源素质等因素的影响,高职辅导员工作职责也在向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的双重属性拓展。由于高职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思想教育多“务虚”,管理服务多“务实”的片面认识,客观上造成了高职辅导员工作定位不准确,主要工作职责也不明确。
一、高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困境
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尚未完全厘清。高职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学生党建和团建、社团活动、心理健康的一般咨询与辅导等,但同时由于高职院校内部一些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分解不合理、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使一些对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等负有管理职能的部门不能履行或难以履行其管理学生事务的职责,辅导员往往成了“代职者”,以至各系也时常因为人手紧,琐事多,所辖的辅导员也往往成为“跑腿者”,使辅导员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客观上形成了辅导员就是“打杂工”的认识偏差。
辅导员队伍编制、配备等不尽合理。虽然高职专职辅导员总体上要求按1∶200的比例配备,但高职在定岗定编中,一般都把辅导员作为管理岗位,从严掌控。由于高职专业设置、招生生源受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因素影响较大,各系、各专业的辅导员配备后,其工作有着一定的延续性,而根据专业调整、学生人数变化,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的工作凸现出滞后性。编制紧,配备不到位,以致辅导员事务缠身,没有更多的时间对自身工作进行反思和总结,更谈不上进修提高。
辅导员队伍思想不稳定。高职辅导员队伍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群体,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德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但高职仍然存在对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地位认识不足现象,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晋级制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尽管辅导员往往付出了艰辛劳动,但在收入待遇、职称评定、进修培训等方面不能与其他教师平等对待,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辅导员没有将岗位作为自己的职业理想。
辅导员培训教育亟待加强。高职辅导员队伍年轻化是一种普遍趋势,他们与高职生在诸多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这给他们做好思想教育提供了有利条件,便于开展工作,但也面临着自身角色的转换、育人环境的变化、学生素质的参差不齐、育人经验和方法不足等问题。由于辅导员平时工作忙,容易忽视学习和提高,走入重经验、重实务的误区。辅导员工作是一门科学,既需要有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又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如果辅导员整体素质得不到提升,就难以适应新时期高职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提高辅导员的职业素养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促进高职辅导员职能回归的途径
要健全学生工作系统。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后勤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化,高职要根据办学定位、发展规模、专业调整等,健全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分解各职能机构的管理与服务职能,使面向学生的后勤服务、学生管理、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四大项任务,做到“职能有专属、职责有专人”,建立起一个协调一致、职责明确,层次清楚的学生工作系统,使高职辅导员能够从大量的学生生活管理与服务工作、学生个性化的思想沟通工作中摆脱出来,重新回到对学生政治状态、思想状态的分析、研究和引导的工作重心上来,实现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能的回归。
要理顺管理体制。目前高职辅导员实行的是“多重管理”,辅导员的编制在二级系,考核在院学工处,任用、选拔在院人事组织处。这种多重管理、多方考核的局面,导致辅导员除了要应付检查和考核外,还要注意处理好系、学工处、人事组织处方方面面关系。所以,进一步明确辅导员管理体制,实行“学院、系双重管理,以系为主的体制”是让辅导员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上来的重要一环。原则上学院人事组织处代表党委,规划辅导员队伍建设,主要是为各系制定辅导员编制计划、选聘条件;各系要对所辖的辅导员进行选聘、管理、考核,进一步明确学生干事和辅导员的职责;学院学工处主要抓好辅导员的学习培训。
要明确素质要求。高职辅导员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总体要求,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由于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和专业性,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等特殊要求,高职辅导员还应强调具备两个能力;一是具备所在系、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建立在具有共同语言基础上的思想教育工作,更容易入耳、入脑。二是注重培养和提升热爱学生、倾听学生,深入学生、认知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成为高职学生“益友”的能力。辅导员同学生在知情知心基础上建立的感情,会让学生倍感珍惜,并激励学生自强不息。
要创新工作方法。目前,高职普遍面临班集体功能弱化,学生的集体意识淡薄,原来的以班级为主导的集体活动已经被以寝室为学习、生活、娱乐、交流的主要场所的小群体活动所取代等问题。高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难以坚持以班级为主体的工作模式下,必须另辟蹊径,构建起辅导员工作、学生党建工作、社团文化活动进学生宿舍的“三进”工作模式,建立融教育、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长效机制。这种由辅导员牵头并起主导作用的“三进”工作模式,不但将学生党建和社团文化这两个德育工作最有效的载体紧密结合起来,更为辅导员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有利于辅导员利用这个平台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细微观察,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要完善评价办法。评价高职辅导员工作面临两个困扰,一是辅导员主要是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要做好这项工作耗力伤神,却往往事倍功半,收效甚微;二是评价辅导员工作缺乏量化指标,一到考核评优,对辅导员工作定性的多,定量的少,甚至凭印象、凭感觉,有的干脆“轮流坐庄”,无法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按照动机与行为、过程与效果相统一的原则,高职在评价辅导员时,应着重从党建和团建、参加社团活动、学生宿舍管理等三个方面,衡量辅导员履行职责状况。这三个方面工作虽不能概括辅导员工作的全部,但通过对高职生正确的人生和价值取向、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等三方面的评价,基本上能够反映出辅导员德育工作的重点以及工作成效,也有利于制订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要建立激励机制。高职辅导员大多数是最近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工作在最基层,经常在课余、晚上,甚至节假日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责任大,又辛苦,同时又都面临谈婚论嫁、成家买房等问题。学院为了保证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一般对他们上课进行严格限制,在分配方法上也把他们纳入行政管理人员系列,计发岗位津贴,同等条件的专任教师的收入水平也往往成为他们的衡量自身收入的参照物。因此,这就需要合理的计算辅导员的工作量,合理的制定岗位津贴标准,保证他们的实际收入与相应专任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在分配方法上,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辅导员应相应的提高岗位津贴标准。在业务进修、申报课题、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要重视辅导员的经历,为辅导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要加大培训力度。首先,高职要建立以学院为主,以系为辅的培训管理体制。其次,高职要建立辅导员上岗培训制度和辅导员提升培训制度。再次,高职要建立培训教育保障机制:培训经费保障和培训时间保障。最后,高职要建立培训教育考核机制:对系培训工作的考核和对辅导员参加培训的考核。◆(作者单位: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一、高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困境
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尚未完全厘清。高职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学生党建和团建、社团活动、心理健康的一般咨询与辅导等,但同时由于高职院校内部一些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分解不合理、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使一些对学生学习、生活、就业等负有管理职能的部门不能履行或难以履行其管理学生事务的职责,辅导员往往成了“代职者”,以至各系也时常因为人手紧,琐事多,所辖的辅导员也往往成为“跑腿者”,使辅导员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客观上形成了辅导员就是“打杂工”的认识偏差。
辅导员队伍编制、配备等不尽合理。虽然高职专职辅导员总体上要求按1∶200的比例配备,但高职在定岗定编中,一般都把辅导员作为管理岗位,从严掌控。由于高职专业设置、招生生源受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因素影响较大,各系、各专业的辅导员配备后,其工作有着一定的延续性,而根据专业调整、学生人数变化,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的工作凸现出滞后性。编制紧,配备不到位,以致辅导员事务缠身,没有更多的时间对自身工作进行反思和总结,更谈不上进修提高。
辅导员队伍思想不稳定。高职辅导员队伍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群体,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德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但高职仍然存在对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地位认识不足现象,尚未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晋级制度,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尽管辅导员往往付出了艰辛劳动,但在收入待遇、职称评定、进修培训等方面不能与其他教师平等对待,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辅导员工作积极性,“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辅导员没有将岗位作为自己的职业理想。
辅导员培训教育亟待加强。高职辅导员队伍年轻化是一种普遍趋势,他们与高职生在诸多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这给他们做好思想教育提供了有利条件,便于开展工作,但也面临着自身角色的转换、育人环境的变化、学生素质的参差不齐、育人经验和方法不足等问题。由于辅导员平时工作忙,容易忽视学习和提高,走入重经验、重实务的误区。辅导员工作是一门科学,既需要有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又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如果辅导员整体素质得不到提升,就难以适应新时期高职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提高辅导员的职业素养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促进高职辅导员职能回归的途径
要健全学生工作系统。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后勤管理与服务的社会化,高职要根据办学定位、发展规模、专业调整等,健全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分解各职能机构的管理与服务职能,使面向学生的后勤服务、学生管理、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四大项任务,做到“职能有专属、职责有专人”,建立起一个协调一致、职责明确,层次清楚的学生工作系统,使高职辅导员能够从大量的学生生活管理与服务工作、学生个性化的思想沟通工作中摆脱出来,重新回到对学生政治状态、思想状态的分析、研究和引导的工作重心上来,实现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能的回归。
要理顺管理体制。目前高职辅导员实行的是“多重管理”,辅导员的编制在二级系,考核在院学工处,任用、选拔在院人事组织处。这种多重管理、多方考核的局面,导致辅导员除了要应付检查和考核外,还要注意处理好系、学工处、人事组织处方方面面关系。所以,进一步明确辅导员管理体制,实行“学院、系双重管理,以系为主的体制”是让辅导员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上来的重要一环。原则上学院人事组织处代表党委,规划辅导员队伍建设,主要是为各系制定辅导员编制计划、选聘条件;各系要对所辖的辅导员进行选聘、管理、考核,进一步明确学生干事和辅导员的职责;学院学工处主要抓好辅导员的学习培训。
要明确素质要求。高职辅导员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总体要求,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由于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和专业性,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等特殊要求,高职辅导员还应强调具备两个能力;一是具备所在系、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建立在具有共同语言基础上的思想教育工作,更容易入耳、入脑。二是注重培养和提升热爱学生、倾听学生,深入学生、认知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成为高职学生“益友”的能力。辅导员同学生在知情知心基础上建立的感情,会让学生倍感珍惜,并激励学生自强不息。
要创新工作方法。目前,高职普遍面临班集体功能弱化,学生的集体意识淡薄,原来的以班级为主导的集体活动已经被以寝室为学习、生活、娱乐、交流的主要场所的小群体活动所取代等问题。高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难以坚持以班级为主体的工作模式下,必须另辟蹊径,构建起辅导员工作、学生党建工作、社团文化活动进学生宿舍的“三进”工作模式,建立融教育、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长效机制。这种由辅导员牵头并起主导作用的“三进”工作模式,不但将学生党建和社团文化这两个德育工作最有效的载体紧密结合起来,更为辅导员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有利于辅导员利用这个平台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细微观察,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要完善评价办法。评价高职辅导员工作面临两个困扰,一是辅导员主要是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要做好这项工作耗力伤神,却往往事倍功半,收效甚微;二是评价辅导员工作缺乏量化指标,一到考核评优,对辅导员工作定性的多,定量的少,甚至凭印象、凭感觉,有的干脆“轮流坐庄”,无法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按照动机与行为、过程与效果相统一的原则,高职在评价辅导员时,应着重从党建和团建、参加社团活动、学生宿舍管理等三个方面,衡量辅导员履行职责状况。这三个方面工作虽不能概括辅导员工作的全部,但通过对高职生正确的人生和价值取向、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等三方面的评价,基本上能够反映出辅导员德育工作的重点以及工作成效,也有利于制订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要建立激励机制。高职辅导员大多数是最近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工作在最基层,经常在课余、晚上,甚至节假日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责任大,又辛苦,同时又都面临谈婚论嫁、成家买房等问题。学院为了保证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一般对他们上课进行严格限制,在分配方法上也把他们纳入行政管理人员系列,计发岗位津贴,同等条件的专任教师的收入水平也往往成为他们的衡量自身收入的参照物。因此,这就需要合理的计算辅导员的工作量,合理的制定岗位津贴标准,保证他们的实际收入与相应专任教师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在分配方法上,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辅导员应相应的提高岗位津贴标准。在业务进修、申报课题、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要重视辅导员的经历,为辅导员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要加大培训力度。首先,高职要建立以学院为主,以系为辅的培训管理体制。其次,高职要建立辅导员上岗培训制度和辅导员提升培训制度。再次,高职要建立培训教育保障机制:培训经费保障和培训时间保障。最后,高职要建立培训教育考核机制:对系培训工作的考核和对辅导员参加培训的考核。◆(作者单位: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