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权和商业秘密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以《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取向为视角

来源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xiaohong7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劳动合同法力图矫正劳动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向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倾斜,以维持劳动力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由于绝大多数商业秘密都归属于用人单位,因此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法的重心与劳动合同法恰恰相反,它更倾向于保护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既是利益关系的双方,又是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上,必须平衡好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为追求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和劳动者就业权的利益平衡乃至“共赢”的格局,实施合理的竞业禁止制度,尤其是对劳动者离职后竞业禁止合同进行多种规制条件下的谨慎承认,不
其他文献
介绍了采用平板膜对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尾水进行深度处理中试试验,试验结果表明在通量0.5~0.6m3/(m2·d)情况下系统能稳定运行,出水水质有较大提升。系统最适运行
20世纪晚期复兴的协商性民主理论(Deliberative Democracy),重新强调了古典共和主义中公民的政治义务伦理,同时巧妙地避开了大众直接选举的鸟托邦色彩,把自己建立在近代以来的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