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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起一种强者心态
我们班的副班长特别可恶,仗着自己是女生,又是老师信任的班干部,整天欺负男生,对我们拳打脚踢的,还让我们帮她做值日,我们又不敢向老师告状。可我们不想再这样忍受下去,该怎么办?
安 毅
如果你的叙述没有失真的话,你们班的情况真可谓触目惊心,本该好好为同学服务的班干部,竟然把自己当成了动辄拳打脚踢的“老大”,简直像个“混社会”的人。老师显然逃不脱失察之责、偏信之责。
你们为什么不敢向老师反映情况?作为班级的成员,作为受到同学欺负甚至暴力威胁的当事人,你们拥有无人能剥夺的申诉权利。你们怕什么?怕老师不听实情反而责罚你们?怕副班长知道以后加倍报复你们?你们这里已经无法无天到这种地步了吗?你们的恐惧中有多少是自己想象的成分?你们是不是被自己的想象吓破胆了?所以我的建议毫无疑问是:尽快去跟老师说,一定要如实地当面说,不添油加醋,原原本本、冷静严肃地说。为了增加说服力,也为了给你们自己“壮胆”,可以考虑几个同学(受欺负者)一块儿去。你们的诉求:第一步是让副班长不再随便欺负人,第二步是让她私下或公开道歉,第三步是要求更换这位班干部。你们的主张会走到哪一步,要看那位副班长自己对错误的认识到了哪一步。你们对老师要抱有信任,相信老师知道实情后会转变自己的态度,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万一老师继续固执地偏爱副班长而罔顾你们的诉求,那你们就只能向校方去申诉了。
我有一点好奇,你们不是还有班长吗?他(她)对于发生的一切不可能不知情吧,你们应该让他(她)好好地承担起一名班长的责任。怎么承担?他(她)懂的。
当然,人贵在“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你们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位副班长会这样对待咱们?除了她个性和行为方式上产生的一些偏差外,咱们自己的表现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会不会是咱们几位平时太“不争气”,以至于让那位控制欲过强的副班长产生了替人管教的冲动?虽然她那种做法是极其错误有害的,但咱们是否能做到不给她犯错误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如何,一个人不能失去自己的尊严。当然,维护尊严的方式不是以牙还牙、以暴易暴,那只会让自己也养成崇尚暴力的恶习和戾气。不管你是否选择向老师去申诉,也不管老师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你都还将面对那位爱逞强使气的同学,或者说,你必定会面对相似的境遇。你需要建立起一种强者心态。如果感觉受到了侵犯,你的第一反应必须是“不躲避”,有一句话说,“越是逃跑就越会激起追逐者的欲望”,你越是表现得软弱她就会越来劲,就像阿Q爱欺负比他更弱小的人那样。你不必还手,甚至不必开口,你脸上的表情、你的肢体语言都在告诉她你的底线在哪里,要让她意识到,你是不可被欺负的,你是有尊严的,如果她的侵犯再继续,后果将会很严重。
从来没有随心所欲的自由
我跑步不错,但现在不想参加运动会了,可是老师和同学强迫我参加,我觉得这是侵犯我的自由。
奇 逸
很好,你当然可以拥有自己的自由,别人是无法违拗你的意志驱使你去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的。我只是觉得你的老师和同学太偏执了,他们居然“强迫”你去参加运动会。他们实在是太不理解你的心,太想当然了,他们以为你既然跑步不错,那么肯定也能从比赛中获得愉悦感和成就感;他们以为你身上具有团队精神,对于为班级争取荣誉是会产生兴趣的;他们以为你身怀绝技,如果错失了与高手同场竞技的机会,只能眼睁睁看着水平不如你的别班同学冲过终点享受欢呼和掌声,你会感到失落的……没错,他们不懂你,他们居然没意识到他们的劝说是“强迫”,已经侵犯到你最为珍视的自由喽!
不过,如果“自由”是如此这般地被一个人小心守护的话,我也真觉得飞人乔丹从来没有过自由,飞鱼菲尔普斯也从来没有过自由,哪怕他们再怎么“飞”,他们在训练时受到了多少约束,他们在比赛中承受了多少的责任啊!真的,刘翔赛不出好成绩要挨骂,孙杨提到游泳就要哭,他们的自由又在哪里呢?——但是他们飞翔、跳跃、奔跑、劈浪的姿态,谁敢说不是力与美的自由迸发?
从来就没有随心所欲的自由,那不是自由是放任。没有完全无视他人期待的自由,那不是自由是自私。也没有不带一丝约束的自由,那不叫自由叫懒散。忍不住套用一句话:自由,自由,多少无为假汝名以行!太多的时候,“自由”是我们给自己不直面种种挑战和可能的结果而找来的一个借口。
还想起了康德说过的话:自由并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我知道,后者确实也是非常值得珍视的。孔老夫子说: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历史上也有无数的人自命为“狷者”,因为狷者的境界其实也不低。但是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这是一种消极自由;努力去做什么并发挥出自己最高的潜能,是一种积极自由。严格说起来,不去做什么的状态如同在人生的航道上顺流而下随波逐流,只能算自然或自在,还不是自由,真正的自由必具奋发向上的意志和逆水行舟的力量。
你确实有权利在跑道旁边做一个路人甲,就像有人满足于当一个“在路边鼓掌的人”,只要你喜欢这种状态就没什么好指责的。但我觉得你似乎并不是这样的人,因为你其实是把自由当回事儿的,只不过还没真正整明白何为自由,也因此参不参加运动会在你这儿会成为一个纠结的问题。与其纠结,不如就登上赛道,勇往直前吧。相信你会迷上那种真正的自由的。请记住,克服重力和阻力的逆风飞扬,方称得上是自由的境界,而顺着重力和惯性的自然滑堕,那不叫自由,叫自由落体。
我们班的副班长特别可恶,仗着自己是女生,又是老师信任的班干部,整天欺负男生,对我们拳打脚踢的,还让我们帮她做值日,我们又不敢向老师告状。可我们不想再这样忍受下去,该怎么办?
安 毅
如果你的叙述没有失真的话,你们班的情况真可谓触目惊心,本该好好为同学服务的班干部,竟然把自己当成了动辄拳打脚踢的“老大”,简直像个“混社会”的人。老师显然逃不脱失察之责、偏信之责。
你们为什么不敢向老师反映情况?作为班级的成员,作为受到同学欺负甚至暴力威胁的当事人,你们拥有无人能剥夺的申诉权利。你们怕什么?怕老师不听实情反而责罚你们?怕副班长知道以后加倍报复你们?你们这里已经无法无天到这种地步了吗?你们的恐惧中有多少是自己想象的成分?你们是不是被自己的想象吓破胆了?所以我的建议毫无疑问是:尽快去跟老师说,一定要如实地当面说,不添油加醋,原原本本、冷静严肃地说。为了增加说服力,也为了给你们自己“壮胆”,可以考虑几个同学(受欺负者)一块儿去。你们的诉求:第一步是让副班长不再随便欺负人,第二步是让她私下或公开道歉,第三步是要求更换这位班干部。你们的主张会走到哪一步,要看那位副班长自己对错误的认识到了哪一步。你们对老师要抱有信任,相信老师知道实情后会转变自己的态度,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万一老师继续固执地偏爱副班长而罔顾你们的诉求,那你们就只能向校方去申诉了。
我有一点好奇,你们不是还有班长吗?他(她)对于发生的一切不可能不知情吧,你们应该让他(她)好好地承担起一名班长的责任。怎么承担?他(她)懂的。
当然,人贵在“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你们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位副班长会这样对待咱们?除了她个性和行为方式上产生的一些偏差外,咱们自己的表现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会不会是咱们几位平时太“不争气”,以至于让那位控制欲过强的副班长产生了替人管教的冲动?虽然她那种做法是极其错误有害的,但咱们是否能做到不给她犯错误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如何,一个人不能失去自己的尊严。当然,维护尊严的方式不是以牙还牙、以暴易暴,那只会让自己也养成崇尚暴力的恶习和戾气。不管你是否选择向老师去申诉,也不管老师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你都还将面对那位爱逞强使气的同学,或者说,你必定会面对相似的境遇。你需要建立起一种强者心态。如果感觉受到了侵犯,你的第一反应必须是“不躲避”,有一句话说,“越是逃跑就越会激起追逐者的欲望”,你越是表现得软弱她就会越来劲,就像阿Q爱欺负比他更弱小的人那样。你不必还手,甚至不必开口,你脸上的表情、你的肢体语言都在告诉她你的底线在哪里,要让她意识到,你是不可被欺负的,你是有尊严的,如果她的侵犯再继续,后果将会很严重。
从来没有随心所欲的自由
我跑步不错,但现在不想参加运动会了,可是老师和同学强迫我参加,我觉得这是侵犯我的自由。
奇 逸
很好,你当然可以拥有自己的自由,别人是无法违拗你的意志驱使你去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情的。我只是觉得你的老师和同学太偏执了,他们居然“强迫”你去参加运动会。他们实在是太不理解你的心,太想当然了,他们以为你既然跑步不错,那么肯定也能从比赛中获得愉悦感和成就感;他们以为你身上具有团队精神,对于为班级争取荣誉是会产生兴趣的;他们以为你身怀绝技,如果错失了与高手同场竞技的机会,只能眼睁睁看着水平不如你的别班同学冲过终点享受欢呼和掌声,你会感到失落的……没错,他们不懂你,他们居然没意识到他们的劝说是“强迫”,已经侵犯到你最为珍视的自由喽!
不过,如果“自由”是如此这般地被一个人小心守护的话,我也真觉得飞人乔丹从来没有过自由,飞鱼菲尔普斯也从来没有过自由,哪怕他们再怎么“飞”,他们在训练时受到了多少约束,他们在比赛中承受了多少的责任啊!真的,刘翔赛不出好成绩要挨骂,孙杨提到游泳就要哭,他们的自由又在哪里呢?——但是他们飞翔、跳跃、奔跑、劈浪的姿态,谁敢说不是力与美的自由迸发?
从来就没有随心所欲的自由,那不是自由是放任。没有完全无视他人期待的自由,那不是自由是自私。也没有不带一丝约束的自由,那不叫自由叫懒散。忍不住套用一句话:自由,自由,多少无为假汝名以行!太多的时候,“自由”是我们给自己不直面种种挑战和可能的结果而找来的一个借口。
还想起了康德说过的话:自由并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我知道,后者确实也是非常值得珍视的。孔老夫子说: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历史上也有无数的人自命为“狷者”,因为狷者的境界其实也不低。但是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这是一种消极自由;努力去做什么并发挥出自己最高的潜能,是一种积极自由。严格说起来,不去做什么的状态如同在人生的航道上顺流而下随波逐流,只能算自然或自在,还不是自由,真正的自由必具奋发向上的意志和逆水行舟的力量。
你确实有权利在跑道旁边做一个路人甲,就像有人满足于当一个“在路边鼓掌的人”,只要你喜欢这种状态就没什么好指责的。但我觉得你似乎并不是这样的人,因为你其实是把自由当回事儿的,只不过还没真正整明白何为自由,也因此参不参加运动会在你这儿会成为一个纠结的问题。与其纠结,不如就登上赛道,勇往直前吧。相信你会迷上那种真正的自由的。请记住,克服重力和阻力的逆风飞扬,方称得上是自由的境界,而顺着重力和惯性的自然滑堕,那不叫自由,叫自由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