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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新时期如何培育大学生的公民素养,是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的新目标,在高校政治理论课中进行教学创新,拓展培育途径,增加社会参与才能进一步培育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大学生;公民素养;培育
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的飞速增长,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四有”新人培育目标也在不断地丰富其自身的内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应该明确公民素质教育这一内容,并有针对性的对大学生展开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公民素养培育。
一、公民素养的理论内涵
公民(citizenship),又译为公民身份、公民权等。公民的概念最早产生于古希腊的政治文化之中。在政治哲学中公民主要解决的是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它的存在与政治一样久远,而且公民本身也内涵着民主、平等、自由等政治哲学概念内容。在我国,自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运行以来,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处处都发生了重大的颠覆性改变。在《辞海》中,公民的定义为“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力并承担义务的人。”通过中西方对公民的不同定义,以及当今全球化发展态势下的公民内在内容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出,公民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中,人的权利与义务的总和。
二、思政课中大学生公民素养的教育分析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与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对大学生展开公民素养培育尤为重要。“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养,提高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1.理论与现实断裂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公民素养培育的主要方式,在理论课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对知识的传授来培养学生信念的树立,从而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课上教学的互动有利于学生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成长。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出现学生的“应付性”学习现象,导致理论与现实的脱节,从而导致大学生无法知行合一来完善自身的社会能力,更加无法真正理解公民素养的真正内涵。
2.权责意识不清
大学生对于公民素养基本常识的欠缺,必将导致它们法律以及权利意识的淡薄。因此在大一阶段,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就设置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学生形成法律以及权利意识,以及学习如何处理自己与他人,自己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多数人很少主动思考相关的问题,因此,整体的公民意识仍然停留在比较朴素的层面,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因此毕业之后仍然无法更好的适应社会。形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传统思想对公民意识发展产生了束缚。在我国,历经了“臣民”、“草民”、“子民”的历史发展,迎来了“人民”和“公民”的社会角色转变,同时我们的法治与社会发展也日益完善,因此,我们的社会整体还没有形成健康的权责意识,这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3.创新创业能力薄弱
进入21世纪,我国对于人才能力的要求逐渐转变,本科教育由原有的“精英化”教育转变为了“大众化”教育,大学生不再是“天之骄子”,毕业就业也不再遵从单位分配制度。因此,从容就业,敢于创业也成为了新时期公民素养中的重要内容。在目前的高校思政课教学过程中,对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创新型能力培养问题上力度不大,多数思政课教师对此没能形成重视。
三、思政课中大学生公民素养的培育途径
1.转变教学主题激发创新能力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知识的传授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但是解决听课率低是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首先,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本科期间要主修的必修课程,成绩进入总体的专业排名,与评优秀、评奖学金相互作用,形成激励,促进学生的学习热情。第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同时也是考研政治的内容,在教学环节中创新教学内容,增加考研真题练习,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引领学生明确大学阶段的学习目标,和未来发展道路。这一部分往往是被政治理论课教师忽略的内容,在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应该转变主题,这样才能更好的与学生进行互动教学。
2.将培育公民意识转化为增加公民参与
作为公民素养的基础,培育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是目前很多高校培育人才的重点目标,通过教学主题的转变,使学生掌握夯实的理论基础,从而培育大学生的公民意识。而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如何转变内在的“意识”为外在的具体行为将成为高校培育人才的重点难点。在日常学校的事物以及社会上的志愿者行动之中,学生们虽然有主动参与的意识,但是大多数人仍然缺乏付诸行动的实践,在处理社会事物的过程中更加体现了这样一种状态,热情很高涨,但是,真正投入到社会实践中的学生却十分稀少。当大学生成功建构起扎实的知识体系的时候,将培育公民意识转化为增加公民参与更加重要,学校应提供相应的机会让大学生更多的真实参与到学校的各项事务当中,并将劳动所得以奖学金,助学金的形式发放,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进而从学校参与拓展到社会参与。
3.明确培育主体拓展社会平台
公民素养的培育主体是大学生,在人才培育的过程中必须扩展社会平台。戈登·怀特曾指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领域,这个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主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因此,当作为主体的大学生在学校中学习了深厚扎實的理论知识之后,要通过学校活动的参加,转化为社会活动的参与。实现“校园人”像“社会人”的转变,自觉将“公民素养”体现在社会生活之中,将“就业压力”转变为“创业动力”,在升学与创业之间走出应用型人才的宽广道路。
参考文献:
[1]夏征农,陈至立.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2]雷骥,当前我国公民教育研究领域中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3.
[3]ZIDERMAN A.Financing Student Loans in Thailand:RevolvingFund or Open-Ended Commitment[J].Economics of Educa-tion Review,2002(4):371-373.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大学生;公民素养;培育
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的飞速增长,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四有”新人培育目标也在不断地丰富其自身的内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应该明确公民素质教育这一内容,并有针对性的对大学生展开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公民素养培育。
一、公民素养的理论内涵
公民(citizenship),又译为公民身份、公民权等。公民的概念最早产生于古希腊的政治文化之中。在政治哲学中公民主要解决的是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它的存在与政治一样久远,而且公民本身也内涵着民主、平等、自由等政治哲学概念内容。在我国,自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运行以来,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处处都发生了重大的颠覆性改变。在《辞海》中,公民的定义为“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力并承担义务的人。”通过中西方对公民的不同定义,以及当今全球化发展态势下的公民内在内容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出,公民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中,人的权利与义务的总和。
二、思政课中大学生公民素养的教育分析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与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对大学生展开公民素养培育尤为重要。“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养,提高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1.理论与现实断裂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公民素养培育的主要方式,在理论课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对知识的传授来培养学生信念的树立,从而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课上教学的互动有利于学生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成长。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出现学生的“应付性”学习现象,导致理论与现实的脱节,从而导致大学生无法知行合一来完善自身的社会能力,更加无法真正理解公民素养的真正内涵。
2.权责意识不清
大学生对于公民素养基本常识的欠缺,必将导致它们法律以及权利意识的淡薄。因此在大一阶段,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就设置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学生形成法律以及权利意识,以及学习如何处理自己与他人,自己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多数人很少主动思考相关的问题,因此,整体的公民意识仍然停留在比较朴素的层面,不能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因此毕业之后仍然无法更好的适应社会。形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传统思想对公民意识发展产生了束缚。在我国,历经了“臣民”、“草民”、“子民”的历史发展,迎来了“人民”和“公民”的社会角色转变,同时我们的法治与社会发展也日益完善,因此,我们的社会整体还没有形成健康的权责意识,这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3.创新创业能力薄弱
进入21世纪,我国对于人才能力的要求逐渐转变,本科教育由原有的“精英化”教育转变为了“大众化”教育,大学生不再是“天之骄子”,毕业就业也不再遵从单位分配制度。因此,从容就业,敢于创业也成为了新时期公民素养中的重要内容。在目前的高校思政课教学过程中,对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创新型能力培养问题上力度不大,多数思政课教师对此没能形成重视。
三、思政课中大学生公民素养的培育途径
1.转变教学主题激发创新能力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知识的传授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但是解决听课率低是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首先,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本科期间要主修的必修课程,成绩进入总体的专业排名,与评优秀、评奖学金相互作用,形成激励,促进学生的学习热情。第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同时也是考研政治的内容,在教学环节中创新教学内容,增加考研真题练习,夯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引领学生明确大学阶段的学习目标,和未来发展道路。这一部分往往是被政治理论课教师忽略的内容,在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应该转变主题,这样才能更好的与学生进行互动教学。
2.将培育公民意识转化为增加公民参与
作为公民素养的基础,培育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是目前很多高校培育人才的重点目标,通过教学主题的转变,使学生掌握夯实的理论基础,从而培育大学生的公民意识。而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如何转变内在的“意识”为外在的具体行为将成为高校培育人才的重点难点。在日常学校的事物以及社会上的志愿者行动之中,学生们虽然有主动参与的意识,但是大多数人仍然缺乏付诸行动的实践,在处理社会事物的过程中更加体现了这样一种状态,热情很高涨,但是,真正投入到社会实践中的学生却十分稀少。当大学生成功建构起扎实的知识体系的时候,将培育公民意识转化为增加公民参与更加重要,学校应提供相应的机会让大学生更多的真实参与到学校的各项事务当中,并将劳动所得以奖学金,助学金的形式发放,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进而从学校参与拓展到社会参与。
3.明确培育主体拓展社会平台
公民素养的培育主体是大学生,在人才培育的过程中必须扩展社会平台。戈登·怀特曾指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领域,这个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主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因此,当作为主体的大学生在学校中学习了深厚扎實的理论知识之后,要通过学校活动的参加,转化为社会活动的参与。实现“校园人”像“社会人”的转变,自觉将“公民素养”体现在社会生活之中,将“就业压力”转变为“创业动力”,在升学与创业之间走出应用型人才的宽广道路。
参考文献:
[1]夏征农,陈至立.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2]雷骥,当前我国公民教育研究领域中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3.
[3]ZIDERMAN A.Financing Student Loans in Thailand:RevolvingFund or Open-Ended Commitment[J].Economics of Educa-tion Review,2002(4):37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