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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即将加入WTO的新的挑战,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以及国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的实施,作为建筑产品价格的计价依据《定额或指导价)和计价方法应该有所改革。即改变传统计价定额的表现形式,实行项目计量单位综合价格(简称“项目综合价格”),以实物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累计之和直接计算出工程造价。这种与国际上习惯计价办法相类似的计价方法的实施,标志着工程造价改革的重大突破,也为建筑产品价格改革奠定基础,其意义是深远的。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