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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国务院批复建立中国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部署、统筹指导贸易便利化工作。贸易便利化协定、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单一窗口”等项目在我国即将全面实施。检验检疫部门作为口岸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质量共治引领质量时代新常态理念下,基于商品检验“大验证”与海关“监管”职能叠加,应按照“三互”大通关工作要求,推动基于关检职能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共治,积极探寻口岸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寻求贸易安全与贸易便利的价值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