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伤口 一个昔日武斗杀人红卫兵的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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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关注药家鑫案。哼哼,我就在网上闹,此人不死,天理不容!”
  “中国前40年,狠斗私批修,甚至‘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改革开放后,人的拜金主义又越来越厉害。我们经历了两个时代,从极其没有自我走向极端自我,不变的仍是人性的坍塌。”
  北京苏家沱镇,稻香湖马场方圆百亩,星垂苍茫,万籁俱寂。王冀豫马靴紧缚,话语掷地有声。
  一个杀人犯在讨论另一个杀人犯。二者的时间跨度,恰如这天——2011年5月16日距离发起文化大革命已过45周年。
  
  “文革”武斗,我打死过人
  “喂,我是黑子。请问找我什么事?”
  2008年的一天,王冀豫接到了自己插队时的伙伴、《工人日报》老记者吴琰的电话。
  吴琰向他转达民间学者王克明(他俩共同的朋友)的请求。王克明正组织一系列稿件,预备出书。而这批稿件的作者,必须亲历“文革”,以自己刻骨铭心的体验,对那段岁月有所反思。
  “我们持有一种理念,拒绝遗忘。”事后,吴琰谈起。
  一如既往,王冀豫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更痛快的是,他在电话那厢坦言:“‘文革’武斗中,我打死过人。”
  “我心想,我算找对人了。”尽管,吴琰听后大为震惊。那次组稿,她极少遇到如此率性的作者,“对于在‘文革’中的作为,有些人会刻意掩饰,还有些人想彻底忘记。”
  未几,她便收到了王冀豫写的《背负杀人的自责》——
  我是“大院”长大的孩子。所谓“大院”,潜台词就是干部子弟聚居区。……
  1967年8月5日,中午。那天,天空混沌。與我同住空军大院的师院附中(即北京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附属中学)同学常某某急匆匆到我家:“粮校(即北京粮食学校)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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