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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公益林经营管理成为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已占到林业用地面积的38%,全国公益林面积已占到森林面积的56%。公益林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通过实施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中央财政建立了稳定增长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机制,地方财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了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公益林建设成效已有显现。但也存在诸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各地对公益林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缺失等问题。要根据国家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实施差别化的补偿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公益林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立法,建立公益林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公益林管理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