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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债务起源于罗马法,现行的各国民法(如德、法、意、日等)也都有相关自然债务的立法.我国对于自然债务的规定范围较窄,而且我国民法无自然债务的原则性规定.文章论述了自然债务的演进及嬗变,分析了自然债务的定义和本质,并提出了完善我国自然债务立法的建议.建议参照国际经济将自然债务定位在以履行道德义务为目的的给付,并认为可以具体规定一些能上升为自然债务的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