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中涉刑案件的处理原则

来源 :上海海关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iPegatro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中处理好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海关工作人员在正确区分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进行处理时要遵循“先刑后行”的原则,对于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根据刑事诉讼的最终结果进一步确定对行为人的行政处罚。
其他文献
近年来,我国加工贸易飞速发展和不断转型升级,海关在保税监管资源没有相应比例增加的情况下仍能保证有效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功不可没,但也出现了一些与当前形势和要求不相适
产业转型升级困难重重。有的学者认为劳动密集这碗饭已经到头,而有的学者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中国制造业目前还有很大空间。从结合产业变革的现状和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分析、探
长期以来,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一直坚持先征税后放行的原则,实行的是"一单一税"的征管制度。但近年来,随着国家鼓励进口、推动加工贸易内销,该模式越来越不利于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在全球化竞争中,欧盟的知识经济发展模式迫切需要域外保护欧盟权利人利益的水平能达到其所期望的高度。其中,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之一就是各国都实施相当水平的边境保护措
就语言而言,公约和法律文本通常采用的是很高地位的语体,因为公约和法律文本要表述的是一种社会约定的语义关系,因此具有结构紧凑、逻辑严密和语外释义空间小的特点,这使语义具有
我国当前毒品问题的严峻形势,以及毒品走私犯罪自身固有的特点对海关缉毒在侦查模式、侦查方法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备受争议的诱惑侦查籍此应运而生。文章认为,我们应该有限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