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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之争日益增多,各种各样的矛盾也显现出来,比如发生在湖南省永州法院发生的恶性枪击案、贵州省遵义法院的持刀行凶案等,教训十分深刻。涉检突发事件主要有暴力抗法事件、畏罪避法事件、信访、缠访类突发性事件、突发疾病事件。处置突发事件,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警务职能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如何加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加以迫切思考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司法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研究在检察工作环节中如何采取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措施,制定针对有效的处置预案,提升应变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好司法警察在處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为检察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关键词突发事件 警务应对 警务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38-02
一、当前加强应对涉检突发事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确保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工作的需要
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需有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秩序。如何创造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秩序,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公正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行凶、攻击检察执法人员的暴力事件,一些涉案人员自杀、自残、逃跑的畏罪事件,一些案件当事人冲击机关的对抗事件等现象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些都会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工作正常开展。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如果不及时有效处置,将会对检察机关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司法警察作为检察院唯一的一支武装力量,担负着预防和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认真面对涉检突发事件逐步上升的严峻形势,积极思考处置突发、紧急事件警务应对机制建设,全力保障检察机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的需要
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实现公平正义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工作任务。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工作,是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警察部门必须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结合司法警察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科学持续发展,逐步把各项警务工作纳入正规化的轨道。司法警察队部门不但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现有的工作制度,更要注重加强对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积极探索研究,逐步建立适应工作不断发展需要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形成工作机制,促进工作发展。因此,我们针对涉检突发事件上升趋势的现状,把如何应对涉检突发事件工作,例为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推进,这对于深化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实现司法警察职能价值的需要
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主要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预防和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大职能。并通过行使保护犯罪现场,执行传唤、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参与搜查,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等九项具体职责,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司法警察工作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使用。一是要制止各种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维护法律监督严肃性和有效性。所以说,司法警察的职能是否得以充分发挥,将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要充分发挥好警务职能,关键在于依法全面履行好各项法警职责。处置突发事件是司法警察履行职务的重要工作之一,它涉及司法警察履职的方方面面,司法警察能否承担好处置突发事件这一重任,将会直接关系到司法警察职能价值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扎实推进如何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为保障检察机关工作顺利进行发挥特有的职能作用。
二、涉检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第一,暴力抗法事件。该类事件通常是案件当事人或相关人员以暴力行为阻挠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抗拒法律责任追究。在自侦办案工作主要表现这:犯罪嫌疑人行凶、攻击办案人员;被提押人员在途中行凶、攻击提押人员;被提押人员的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拦截、围攻提押车辆;被追逃抓捕对象暴力拒捕等。在公诉活动中主要表现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的检察官在往返途中遭遇阻拦、围攻;在出庭过程中公开遭遇暴力干扰庭审活动。
第二,信访、缠访类突发性事件。这类事件主要表现为多人聚集,拉横幅,喊口号,个人采取跪、静坐、喊冤等手段扰乱检察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意在获取过往群众的同情,引起不知实情人们的言论肆意传播,以此达到引起社会关注。如处理不当会再次上访滋事或发生冲击检察院或其机关的事件。
第三,畏罪逃避法律事件。该类事件在自侦办案工作中主要表现为:案件当事人以自杀、自残、逃跑等方式欲逃避法律追究。
第四,突发疾病事件。该类事件在自侦办案工作中主要表现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心理压力大容易心理紧张、惊慌、害怕、恐惧,继而造成突发疾病。在信访接待工作中信访人员因情绪激动而造成突发疾病。
三、应对措施
(一)保障警械装备,工作认真负责
1.检察院要严格按照《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为司法警察配备必配装备,警械配置达到实用性强、科技含量高、技术性能好的标准,为司法警察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良好的装备基础。
2.司法警察要充分履行安全检查职能。对进入办公大楼的人员进行人身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并详细登记,阻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办公大楼,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依法有效处置,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3.要重视办公场所安全工作。司法警察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机关安全防卫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二)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技巧,提高处置能力
1.对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司法警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抗法者进行控制和束缚,对不明真相的围观者耐心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化解矛盾,缓和对立情绪,尽量避免群众采取过激行为。根据现场的警力部署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进行必要的控制,发现持有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应迅速将其夺下并制服,带离执行现场,同时防止抗法人员情绪失控酿成事故,正确判断现场事态的发展,必要时可根据情况使用警械,同时及时地向院领导汇报情况,请求增援。
2.对突发疾病事件的处置。司法警察在执行看护、看管和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任务时,如遇被看护、看管对象或上访人员突发疾病的,应及时建议办案或信访接待人员立即停止询、讯问和接访工作,并积极协助配合办案或信访接待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紧急救治措施实施救助。对患者的紧急救治必须按照先现场后送往医院救治的程序进行。现场救治时可以实施自行救治或求助医院出诊救治。在采取必要的现场救治措施后,应及时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在医院对送治患者进行救治时应加强救治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
3.对信访、缠访事件的处置。由主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发布实施命令,各部门应急人员迅速到岗,进入待命状态。司法警察承担维护信访秩序,严格门卫管理,禁止信访人员非正常进入院机关大楼,对在机关门前聚集的信访人员进行疏散、劝阻,并立即通知接访人员到场接访。经劝阻无效的,应将其强行带入信访室并收缴信访人员所携带的危险物品,爆炸品、语音扩音器、横幅、标语、大小字报等物品。敏感时期的集体信访,司法警察与接访人员应冷静接待,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4.对畏罪逃避法律事件的处置。在自侦案件中,如遇被看护、看管对象自杀、自残时,司法警察应立即予以制止,发生后应立即配合协助办案人员采取紧急救治,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抢救和治疗,并保护好现场,妥善做好处置善后工作。如遇到被看护、看管对象脱逃的,应立即组织追逃,追逃必须携带械具或武器,必须采取徒步和车辆同时进行的措施实施追逃。脱逃对象被抓获后应立即强制带回看管场所。
(三)全面加强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
1.强化训练,能英勇善战。法警大队要经常组织训练,努力培养司法警察敢打硬仗的精神和能打硬仗的本领,同时要结合日常训练进行处突预案的演练,使人人熟悉处突原则和处突程序,以善战能赢为目的,充分地发挥整体作战效能。
2.提高危机意识,能处变不惊。突发事件在发生前并非没有迹象可寻,也有一个矛盾累积、激化的过程,有自身特点和规律,因此有危机意识就相当心理有了相应准备。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预案,对各类应急预案进演练,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3.培养勇气,增强责任感。处理突发事件,有时可能会起到相反作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干警有承担风险的勇气和决心,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和国家负责的态度,果断地采取措施控制局势。既要抓住时机敢于冒险,又要本着负责的态度小心谨慎,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突发事件 警务应对 警务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38-02
一、当前加强应对涉检突发事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确保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工作的需要
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需有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秩序。如何创造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工作秩序,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公正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行凶、攻击检察执法人员的暴力事件,一些涉案人员自杀、自残、逃跑的畏罪事件,一些案件当事人冲击机关的对抗事件等现象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些都会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工作正常开展。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如果不及时有效处置,将会对检察机关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司法警察作为检察院唯一的一支武装力量,担负着预防和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认真面对涉检突发事件逐步上升的严峻形势,积极思考处置突发、紧急事件警务应对机制建设,全力保障检察机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的需要
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实现公平正义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工作任务。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工作,是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警察部门必须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结合司法警察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科学持续发展,逐步把各项警务工作纳入正规化的轨道。司法警察队部门不但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现有的工作制度,更要注重加强对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积极探索研究,逐步建立适应工作不断发展需要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形成工作机制,促进工作发展。因此,我们针对涉检突发事件上升趋势的现状,把如何应对涉检突发事件工作,例为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推进,这对于深化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实现司法警察职能价值的需要
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主要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预防和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大职能。并通过行使保护犯罪现场,执行传唤、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参与搜查,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等九项具体职责,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司法警察工作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使用。一是要制止各种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维护法律监督严肃性和有效性。所以说,司法警察的职能是否得以充分发挥,将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要充分发挥好警务职能,关键在于依法全面履行好各项法警职责。处置突发事件是司法警察履行职务的重要工作之一,它涉及司法警察履职的方方面面,司法警察能否承担好处置突发事件这一重任,将会直接关系到司法警察职能价值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扎实推进如何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为保障检察机关工作顺利进行发挥特有的职能作用。
二、涉检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第一,暴力抗法事件。该类事件通常是案件当事人或相关人员以暴力行为阻挠检察人员依法履职,抗拒法律责任追究。在自侦办案工作主要表现这:犯罪嫌疑人行凶、攻击办案人员;被提押人员在途中行凶、攻击提押人员;被提押人员的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拦截、围攻提押车辆;被追逃抓捕对象暴力拒捕等。在公诉活动中主要表现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的检察官在往返途中遭遇阻拦、围攻;在出庭过程中公开遭遇暴力干扰庭审活动。
第二,信访、缠访类突发性事件。这类事件主要表现为多人聚集,拉横幅,喊口号,个人采取跪、静坐、喊冤等手段扰乱检察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意在获取过往群众的同情,引起不知实情人们的言论肆意传播,以此达到引起社会关注。如处理不当会再次上访滋事或发生冲击检察院或其机关的事件。
第三,畏罪逃避法律事件。该类事件在自侦办案工作中主要表现为:案件当事人以自杀、自残、逃跑等方式欲逃避法律追究。
第四,突发疾病事件。该类事件在自侦办案工作中主要表现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心理压力大容易心理紧张、惊慌、害怕、恐惧,继而造成突发疾病。在信访接待工作中信访人员因情绪激动而造成突发疾病。
三、应对措施
(一)保障警械装备,工作认真负责
1.检察院要严格按照《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为司法警察配备必配装备,警械配置达到实用性强、科技含量高、技术性能好的标准,为司法警察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良好的装备基础。
2.司法警察要充分履行安全检查职能。对进入办公大楼的人员进行人身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并详细登记,阻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办公大楼,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依法有效处置,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3.要重视办公场所安全工作。司法警察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机关安全防卫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二)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技巧,提高处置能力
1.对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司法警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抗法者进行控制和束缚,对不明真相的围观者耐心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化解矛盾,缓和对立情绪,尽量避免群众采取过激行为。根据现场的警力部署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进行必要的控制,发现持有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的应迅速将其夺下并制服,带离执行现场,同时防止抗法人员情绪失控酿成事故,正确判断现场事态的发展,必要时可根据情况使用警械,同时及时地向院领导汇报情况,请求增援。
2.对突发疾病事件的处置。司法警察在执行看护、看管和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任务时,如遇被看护、看管对象或上访人员突发疾病的,应及时建议办案或信访接待人员立即停止询、讯问和接访工作,并积极协助配合办案或信访接待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紧急救治措施实施救助。对患者的紧急救治必须按照先现场后送往医院救治的程序进行。现场救治时可以实施自行救治或求助医院出诊救治。在采取必要的现场救治措施后,应及时将患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在医院对送治患者进行救治时应加强救治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
3.对信访、缠访事件的处置。由主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发布实施命令,各部门应急人员迅速到岗,进入待命状态。司法警察承担维护信访秩序,严格门卫管理,禁止信访人员非正常进入院机关大楼,对在机关门前聚集的信访人员进行疏散、劝阻,并立即通知接访人员到场接访。经劝阻无效的,应将其强行带入信访室并收缴信访人员所携带的危险物品,爆炸品、语音扩音器、横幅、标语、大小字报等物品。敏感时期的集体信访,司法警察与接访人员应冷静接待,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4.对畏罪逃避法律事件的处置。在自侦案件中,如遇被看护、看管对象自杀、自残时,司法警察应立即予以制止,发生后应立即配合协助办案人员采取紧急救治,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抢救和治疗,并保护好现场,妥善做好处置善后工作。如遇到被看护、看管对象脱逃的,应立即组织追逃,追逃必须携带械具或武器,必须采取徒步和车辆同时进行的措施实施追逃。脱逃对象被抓获后应立即强制带回看管场所。
(三)全面加强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
1.强化训练,能英勇善战。法警大队要经常组织训练,努力培养司法警察敢打硬仗的精神和能打硬仗的本领,同时要结合日常训练进行处突预案的演练,使人人熟悉处突原则和处突程序,以善战能赢为目的,充分地发挥整体作战效能。
2.提高危机意识,能处变不惊。突发事件在发生前并非没有迹象可寻,也有一个矛盾累积、激化的过程,有自身特点和规律,因此有危机意识就相当心理有了相应准备。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预案,对各类应急预案进演练,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3.培养勇气,增强责任感。处理突发事件,有时可能会起到相反作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干警有承担风险的勇气和决心,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和国家负责的态度,果断地采取措施控制局势。既要抓住时机敢于冒险,又要本着负责的态度小心谨慎,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