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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从广西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由广西区政府印发并实施。《办法》对宅基地申请条件、程序以及可申请面积、可建设区域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城市(含县城)规划区范围以外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