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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探讨了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Abstract: high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projec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problem and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dvice.
Key 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片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奋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方面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
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匝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闰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礼会条件, 自然 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 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蚓缺陷的补允,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权益、弥补上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办法
(一)施工合同的选择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做好施工合同的选择工作。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发包承包的模式反映了项目建设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承包人于分包人等相互之间的合同关系。许多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实践证明,一个项目建设能否成功,能否进行有效的控制,某些程度上取决于施工合同的选择。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施工合同按照承包合同计价方式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大类,每一类合同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一定要做好施工合同的选择工作,合理分摊工程风险。
(二)控制施工合同的签订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它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到法律保护,它即成为工程项目中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就被限制在合同上。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人无权单方修改或撤销合同。作为承包商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以下基本原则:
1、是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标,就是取得工程利润
即“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这个“利”可能是该工程的盈利,也可能是承包商的长远利益。合同谈判和签订应符合企业的整个经营战略。
2、是尽可能使用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
现在,无论在国际工程中或在国内工程中都有通用的、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由于标准的合同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关系明确,而且比较平衡;风险小,而且易于分析;承包商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工作条件。承包商应尽可能采用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
3、是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
合同法和其他经济法规赋予合同双方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任何一方得到的利益应与支付给对方的代价平衡。
4、是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
分析国内外承包工程的许多案例可以看出,许多施工合同失误是由于承包商不了解或忽视合同的法律性质,没有合同意识造成的。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
5、是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
在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应认真地、全面地进行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弄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完不成合同责任的法律后果,对每一条款的利弊都应清楚了解。不计后果地签订和同是危险的,也是很少有不失败的。
(三)加强合同履约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
从根本上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履行。
施工企业为了严格履行合同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二是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三是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四是施工企业应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四)合同索赔风险的管理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要及时予以书面确认以后,才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要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日常索赔管理中要力争单项索赔,避免总索赔。同时要注意同监理工程市搞好关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
(五)加强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
项目的监理机构的根本任务是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进行管理,由于监理单位不是项目建设的实施者,所以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进行管理就是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合同进行管理。为此,监理机构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发承包合同进行统筹规划和严格管理。
监理单位作为公正的第三方,应履行法律赋予其的权利与义务。监理单位及其人员要严格依合同办事,既要在施工中把好质量关,又要在合同管理中中立地处理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关系,督促合同的顺利履行。同时对监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行监理责任终身制。
(六)工程合同的法律基础
要加快工程建设立法工作,在加强用法律手段管理工程建设的同时,应建立健全公路工程监管机构。不妨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由司法机关、公证机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组成公路建设监管委员会,负责对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在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的同时,亦应加大对业主和监理的监管力度,逐步克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保护合同各方的权益,促使合同各方公正的履行合同,真正做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结束语: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推行工程施工合同,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才能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在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对不严谨的合同条款要加以改正,提高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Abstract: high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projec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problem and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dvice.
Key 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片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奋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方面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
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匝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闰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礼会条件, 自然 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 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蚓缺陷的补允,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权益、弥补上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二、加強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办法
(一)施工合同的选择
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做好施工合同的选择工作。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发包承包的模式反映了项目建设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承包人于分包人等相互之间的合同关系。许多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实践证明,一个项目建设能否成功,能否进行有效的控制,某些程度上取决于施工合同的选择。
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施工合同按照承包合同计价方式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大类,每一类合同都有各自的优缺点,一定要做好施工合同的选择工作,合理分摊工程风险。
(二)控制施工合同的签订
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规范管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它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到法律保护,它即成为工程项目中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就被限制在合同上。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人无权单方修改或撤销合同。作为承包商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工作。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应注意以下基本原则:
1、是符合承包商的基本目标,就是取得工程利润
即“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这个“利”可能是该工程的盈利,也可能是承包商的长远利益。合同谈判和签订应符合企业的整个经营战略。
2、是尽可能使用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
现在,无论在国际工程中或在国内工程中都有通用的、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由于标准的合同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权利关系明确,而且比较平衡;风险小,而且易于分析;承包商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工作条件。承包商应尽可能采用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
3、是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
合同法和其他经济法规赋予合同双方以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任何一方得到的利益应与支付给对方的代价平衡。
4、是重视合同的法律性质
分析国内外承包工程的许多案例可以看出,许多施工合同失误是由于承包商不了解或忽视合同的法律性质,没有合同意识造成的。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
5、是重视合同的审查和风险分析
在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应认真地、全面地进行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弄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完不成合同责任的法律后果,对每一条款的利弊都应清楚了解。不计后果地签订和同是危险的,也是很少有不失败的。
(三)加强合同履约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
从根本上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履行作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履行。
施工企业为了严格履行合同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二是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三是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四是施工企业应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四)合同索赔风险的管理
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要及时予以书面确认以后,才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要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日常索赔管理中要力争单项索赔,避免总索赔。同时要注意同监理工程市搞好关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
(五)加强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
项目的监理机构的根本任务是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进行管理,由于监理单位不是项目建设的实施者,所以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进行管理就是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合同进行管理。为此,监理机构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发承包合同进行统筹规划和严格管理。
监理单位作为公正的第三方,应履行法律赋予其的权利与义务。监理单位及其人员要严格依合同办事,既要在施工中把好质量关,又要在合同管理中中立地处理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关系,督促合同的顺利履行。同时对监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行监理责任终身制。
(六)工程合同的法律基础
要加快工程建设立法工作,在加强用法律手段管理工程建设的同时,应建立健全公路工程监管机构。不妨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由司法机关、公证机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组成公路建设监管委员会,负责对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在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的同时,亦应加大对业主和监理的监管力度,逐步克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保护合同各方的权益,促使合同各方公正的履行合同,真正做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结束语: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推行工程施工合同,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才能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在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对不严谨的合同条款要加以改正,提高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