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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部门预算监督,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部门预算监督不是一项简单的监督工作,而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既包括政府财政的监督,又包括人大的监督;既包括审计的监督,又包括部门的自我监督。只有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真正建立起一个内外结合、上下结合,日常监督与专职监督相结合,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立体式监督体系,才能使部门预算编制及其执行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