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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视节目的管制管理问题,近几年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12年初,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要求全国34家上星电视削减娱乐节目,增加公益节目播出等等,更是将电视节目内容规制的议题推上一个更高的审视阶段.毫无疑问,这是我国广电领域一个极其重大的公共政策,它不仅直接影响了这34家电视台的经营理念和经济效益,更是影响了数以亿计的中国观众.问题在于:我们是不是要对电视节目的内容进行管理?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该进行怎样的管理?在该“意见”出台之前乃至出台之后,相关决策部门和社会各界都在迫切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很难从我国过去的管制经验中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