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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方法是由形式推理方法和实质推理方法共同组成。在刑事司法领域,法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往往通过寻找大前提刑法规范、确定小前提案件的形式推理,最终得出判决,对实质推理不够重视。当遇到特殊案件,仅仅运用形式推理,就会出现“合法”但不合理的情形,此时实质推理作为保障人权的“出罪”与减刑的推理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