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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法院改变指控罪名判决的根源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6条第(二)项中作出了"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做出有罪判决"的解释,为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改变指控罪名判决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