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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施行的《监督法》第五章专章规定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这是对我国备案审查制度的重大发展,也是对立法权监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公共决策模式的转变,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也将势在必行。而从现实来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公众参与还面临不少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