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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湖北省自2007年开展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检验工作以来所取得成效,分析了矿山企业在用设备的安全状况及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检验工作的现状,对其发展针对性的提出了须要及时制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办法》及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矿山企业;设备安全;检测检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省自2007年开始开展在用矿山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以来,已有几年时间,全省检测检验机构也从最初的两家发展到现在的五家,每年检测检验的项目近三百项,检测检验的在用矿山设备过千台(套)。通过两个检测周期的检测,在进行检测检验的同时对矿山企业进行现场安全技术咨询、培训服务,促使矿山企业淘汰了一部分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设施无保障的陈旧设备,完善了在用矿山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促进了矿山安全、高效、节能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如选用具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全自动控制、可实现无人值守的螺杆式空气压缩机;选用变频调速、盘型液压制动控制的提升机(绞车);选用对旋式、变频调速控制的通风机等,矿山企业的在用矿山设备完好率有了很大提高,在充分发挥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随着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涉及人身安全的矿用产品,将依法进行强制检验。强制检验产品只能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承担,没有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不能承担法定的强制检验工作。强化和规范我省矿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提高对开展矿山在用安全产品检测检验工作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要求所有在用的矿山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必须具有可靠、稳定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对矿山在用安全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强制性的检测检验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建立强制性在用矿山安全产品检验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在用矿山安全产品的经常维护、维修和保养,提高对在用矿山安全产品的管理水平,减少由于在用矿山安全产品引发的安全事故,达到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的目的。
由于我省大多数矿山企业规模小、基础弱、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矿山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带病运转的现象,针对矿山(特别是井下)在用矿用产品运行的现状,也迫切需要建立起一个统一的、规范的矿山在用安全产品监督管理办法,对在用安全产品进行强制性的定期检测,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在用安全产品的管理,提高在用安全产品的安全性能,减少在用安全产品引发的各类事故。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健康发展,规范检测检验的行为,确保检测检验质量,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须要及时制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办法》,对我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我省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在制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办法》过程中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强制检测检验的在用矿山安全产品的范围(目录)及检测检验的周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2年5月10日下发了《煤矿在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我省煤礦安全监察局应根据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实际,制定适合于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的检测检验目录及检测检验周期。
二、明确检测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在没有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都没有一个统一管理的有效约束机制,存在无序竞争,生产经营单位得不到应有的服务。
通过制定有关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指导检测检验机构合理收费,减轻矿山企业负担。检测检验服务收费公开透明,通过网站、客户接待室公开、公示检测检验收费标准,采取措施使收费公开、透明,按照公开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服务。
三、加强专业队伍人才建设
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从事在用矿山设备的管理、安装、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
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队伍应由专业人员组成,需要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统一发证,持证上岗作业。对从事在用矿山设备检测检验的专业队伍人才,要求是矿山相关专业具有多年矿山实际实践经验,能够针对性解决矿山设备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检测检验机构
矿山企业地理环境位置的特殊性,大多数位于偏僻的山村,上矿路途遥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检测检验机构就近服务,节省成本,提高服务时效及服务质量。总量控制检测检验机构数量,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资源更好的为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服务。
检测检验工作是一项常规化、常态化、经常性、周期性的工作。检测检验服务机构应提高认识,扎扎实实落实开展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应科学、公正、客观地进行服务;为矿山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我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管理依据,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规程》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关键词】矿山企业;设备安全;检测检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省自2007年开始开展在用矿山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以来,已有几年时间,全省检测检验机构也从最初的两家发展到现在的五家,每年检测检验的项目近三百项,检测检验的在用矿山设备过千台(套)。通过两个检测周期的检测,在进行检测检验的同时对矿山企业进行现场安全技术咨询、培训服务,促使矿山企业淘汰了一部分安全装置不齐全、安全设施无保障的陈旧设备,完善了在用矿山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促进了矿山安全、高效、节能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如选用具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全自动控制、可实现无人值守的螺杆式空气压缩机;选用变频调速、盘型液压制动控制的提升机(绞车);选用对旋式、变频调速控制的通风机等,矿山企业的在用矿山设备完好率有了很大提高,在充分发挥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随着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涉及人身安全的矿用产品,将依法进行强制检验。强制检验产品只能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承担,没有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不能承担法定的强制检验工作。强化和规范我省矿山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提高对开展矿山在用安全产品检测检验工作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要求所有在用的矿山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必须具有可靠、稳定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对矿山在用安全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强制性的检测检验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建立强制性在用矿山安全产品检验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对在用矿山安全产品的经常维护、维修和保养,提高对在用矿山安全产品的管理水平,减少由于在用矿山安全产品引发的安全事故,达到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的目的。
由于我省大多数矿山企业规模小、基础弱、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矿山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带病运转的现象,针对矿山(特别是井下)在用矿用产品运行的现状,也迫切需要建立起一个统一的、规范的矿山在用安全产品监督管理办法,对在用安全产品进行强制性的定期检测,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在用安全产品的管理,提高在用安全产品的安全性能,减少在用安全产品引发的各类事故。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健康发展,规范检测检验的行为,确保检测检验质量,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须要及时制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办法》,对我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对我省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在制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办法》过程中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强制检测检验的在用矿山安全产品的范围(目录)及检测检验的周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2年5月10日下发了《煤矿在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我省煤礦安全监察局应根据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实际,制定适合于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的检测检验目录及检测检验周期。
二、明确检测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在没有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对生产经营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都没有一个统一管理的有效约束机制,存在无序竞争,生产经营单位得不到应有的服务。
通过制定有关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指导检测检验机构合理收费,减轻矿山企业负担。检测检验服务收费公开透明,通过网站、客户接待室公开、公示检测检验收费标准,采取措施使收费公开、透明,按照公开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服务。
三、加强专业队伍人才建设
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从事在用矿山设备的管理、安装、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
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队伍应由专业人员组成,需要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培训,统一发证,持证上岗作业。对从事在用矿山设备检测检验的专业队伍人才,要求是矿山相关专业具有多年矿山实际实践经验,能够针对性解决矿山设备问题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检测检验机构
矿山企业地理环境位置的特殊性,大多数位于偏僻的山村,上矿路途遥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检测检验机构就近服务,节省成本,提高服务时效及服务质量。总量控制检测检验机构数量,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资源更好的为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服务。
检测检验工作是一项常规化、常态化、经常性、周期性的工作。检测检验服务机构应提高认识,扎扎实实落实开展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应科学、公正、客观地进行服务;为矿山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我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管理依据,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煤矿安全规程》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