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立法评析与完善思考

来源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 被引量 : 1次 | 上传用户:huojian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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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吸收了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经验以及国内《网络安全法》《民法典》等立法、标准和实践经验,既与国际接轨,又不乏中国特色。现有草案存在部分场景坚持"同意为王"的治理模式、缺乏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合法利益"的保障、未区分"去标识化"个人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等问题。在体系定位方面,正在制定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其他基本法之间的规范体系协调至关重要。在草案的修订完善方面,建议明确监管部门权责分工,避免多头监管;细化罚款标准,避免执法主体自由裁量幅度过大;敏感个人信息的界定应当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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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需要平衡数据创新应用与个人利益保护两种利益。这两种利益并非二元对立、非此即彼,从长远来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能够为数字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带来充分利好。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工作应以我国实际国情和现有法律制度为基础,以落实个人权利保护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为目标,通过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定义、明确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等方式,勾勒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