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9]10号《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9年6月10日起公布施行。《批复》主要解决了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的是否数罪并罚、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计算、前罪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