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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我国金融领域中的一项特殊的制度安排,随我国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的改革而屡经周折与制度变迁,作为我国农村现存的唯一合法运行的'金融支柱',难以提供农业发展需求的资金支持,承担起服务'三农'的重负.本文从制度安排的视角,探析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的深层次原因,得出迫切需要按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按市场化的方式重建农村合作金融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