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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网络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网络群体性事件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随着社会转型,受众网络使用深度不断加强,网民的公民意识不断提升,网络群体性事件在一定时期内将从偶发事件逐渐转变为一种常态事件。国内学者近年来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成因和政府应对策略也做了研究。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综述
在国内,网络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发展的新问题,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也在循序渐进。通过在中国知网(CNKI)以“网络群体性事件”为关键字进行检索,从2006年至今共有502篇公开发表的文献,其中2014年有14篇。2008年至2013年的硕士论文78篇,2011年至2013年的博士论文5篇。从检索的文献来看,呈逐年递增趋势,2010年至2013年文献数量大幅增加。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并没有达成统一,随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逐渐演化,其概念也众说纷纭。引用较广泛的是学者揭萍、熊美保(2007)的定义,他们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体是“网中人”,目的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这种行为不仅会干扰网络秩序,而且会对社会造成冲击,影响社会稳定。葛琳(2008)将网络群体事件定义为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集群行为。王扩建(2009)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可以定义为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利用网络公共领域,针对‘三公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大规模地发布和传播信息,以制造舆论、发泄不满的行为。
以上定义可以发现,这一类定义偏重从社会稳定的角度考察网络群体性事件,突出了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及危害。随着近年来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一些学者开始探讨事件本身,对于其定义的范围也逐渐扩大。杜骏飞(2009)认为网络群体事件的本质是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目的,以网络聚集的方式制造舆论、促发社会行动的传播过程;它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受组织的,可能是有序、健康的,也可能是无序、不健康甚至是非法的。裘伟廷(2009)也提出了广义的定义,认为并不一定具有反社会性,而是基于某个特定或不特定的事件或目标,在通过网络纠集一群不特定的人,本着其高潮的情绪进行的社会性活动。
基于以上学者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本文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因利益分配不均或资源配置不当等社会问题,网民群体为了某种共同利益或目的,通过网络平台大规模聚集表达不满情绪或利益诉求的抗争行为。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原因的研究
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有的学者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进行分析,有的学者用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邓希泉(2010)运用价值累加理论分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这一理论有西方学者斯梅尔塞提出,对我国研究群体性事件发生机理提供了理论指导。该学着者指出结构性诱因、结构性紧张与怨恨、普遍情绪和共同信念、触发因素、行动动员以及社会控制能力下降这六个因素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因素。张佳慧、陈强(2012)运用社会燃烧理论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有些学者从心理学方面进行研究,如黄蜺、郝亚芬(2012)认为利他行为、从众应、去个性化状态是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社会心理原因。裘伟廷(2009)认为网民需要通过聚众行为进行情绪宣泄,有些仅通过网络就可以达到,有些则要在现实的物理空间付诸行动。另一方面,网民也会受群体压力影响而产生从众心理,很容易失去理性,过度排泄和宣泄情绪。薛松(2011)以政治参与为视角分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三个原因:第一,现行政治参与制度远不能满足改革进程的利益诉求。已有的政治选举、政治结社、政治表达以及政治接触等各种制度越来越低效,集会、游行、示威等宪法权利规定过于原则,至使大量利益主张以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形式爆发出来,经由互联网放大作用,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第二,公民文化发展水平远不能适应网上问政的宽松环境。第三,虚拟社会法制建设远不能匹配信息网络的发展势头。
根据以上文献所述,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事件本身探讨形成原因。另一类学者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背后的社会结构进行分析其发生的根本原因。如社会转型过程带来的利益失衡等问题。
(三)网络群体性事件应对策略的研究
应对策略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政府能够积极及时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对控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减小不良社会影响有积极的作用。学者针对这一问题从不同视角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经过对文献的梳理,总结出以下观点:基于舆情引导视角,王岚(2013)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舆情应对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网络舆情预警和监管、构建良性沟通渠道;二是新旧媒体功能融合,共建网络话语权格局;三是提升媒体和政府的公信力。罗亮、黄毅峰(2010)认为建立舆情预警系统,主动设置公众议程,把握网络话语权,搭建网络对话平台四方面正确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徐武生(2011)也从舆情角度阐述政府应理性面对并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树立应对新理念;广纳网络公共民意,形成决策新思维;重视网络举报,开辟反腐新途径;疏通网络渠道,建立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新通道。基于政府治理视角,王扩建(2010)认为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制度供给。严峰(2012)提出在政府应对策略中还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新闻发言人素质。基于防治的法律视角,学者董琳(2013)认为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对网络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治理的规定,在以法律手段化解纠纷,整合社会矛盾冲突时,法律制度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规制效果,她提出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法治构建的措施:一是就事前预防对策来说,应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机制;二是就事中处置对策来看,要健全以司法救济为主的纠纷解决机制;三是要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四是,就事后整改对策而言,需要健全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周菲菲(2012)也提出了预防与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措施:一是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网民的法治意识;三是增强各级政府依法处置能力。
结语
通过国内数据库的文献检索情况分析出我国目前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尚存在不足。
从研究内容来看,首先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界定比较混乱,没有清晰统一的概念。这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复杂性有关,尤其是针对发生场所,是否加入有现实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网络集群产生的争议,由于不同学者研究的范围与重点偏向不同,所以概念界定很难统一。其次学者们的研究大多数限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划分、特点、发生原因以及政府应对策略,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发生规律的研究相对缺乏。网络群体事件发生原因和演化动力研究不够细致深入,静态网络群体事件组成结构分析过多,动态网络群体事件演化过程分析较少;运用宏观社会环境解释的过多,微观网民心理和行为考察的较少;尤其是网络群体事件发展过程中网民具体的心理动态及后续行为对网络群体事件的发展推动作用缺乏细致研究。从研究方法来看,国内学者多数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定量分析较少。(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揭萍,熊美保.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其防范[J].江西社会科学,2007,9:P21-23.
[2] 王扩建.网络群体性事件:一种新型危机形态的考量[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0,2:29-34.
[3] 郑大兵、封海东.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策略[J].信息化建设,2006 ,1.
[4] 琳法治背景下网络群体性事件防治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3,1
[5] 周菲菲.预防与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思考[J].传承,2012 ,10.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综述
在国内,网络群体性事件成为社会发展的新问题,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也在循序渐进。通过在中国知网(CNKI)以“网络群体性事件”为关键字进行检索,从2006年至今共有502篇公开发表的文献,其中2014年有14篇。2008年至2013年的硕士论文78篇,2011年至2013年的博士论文5篇。从检索的文献来看,呈逐年递增趋势,2010年至2013年文献数量大幅增加。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的研究
国内学者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并没有达成统一,随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逐渐演化,其概念也众说纷纭。引用较广泛的是学者揭萍、熊美保(2007)的定义,他们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体是“网中人”,目的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这种行为不仅会干扰网络秩序,而且会对社会造成冲击,影响社会稳定。葛琳(2008)将网络群体事件定义为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集群行为。王扩建(2009)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可以定义为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民群体利用网络公共领域,针对‘三公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大规模地发布和传播信息,以制造舆论、发泄不满的行为。
以上定义可以发现,这一类定义偏重从社会稳定的角度考察网络群体性事件,突出了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及危害。随着近年来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一些学者开始探讨事件本身,对于其定义的范围也逐渐扩大。杜骏飞(2009)认为网络群体事件的本质是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目的,以网络聚集的方式制造舆论、促发社会行动的传播过程;它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受组织的,可能是有序、健康的,也可能是无序、不健康甚至是非法的。裘伟廷(2009)也提出了广义的定义,认为并不一定具有反社会性,而是基于某个特定或不特定的事件或目标,在通过网络纠集一群不特定的人,本着其高潮的情绪进行的社会性活动。
基于以上学者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本文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因利益分配不均或资源配置不当等社会问题,网民群体为了某种共同利益或目的,通过网络平台大规模聚集表达不满情绪或利益诉求的抗争行为。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原因的研究
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有的学者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进行分析,有的学者用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邓希泉(2010)运用价值累加理论分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这一理论有西方学者斯梅尔塞提出,对我国研究群体性事件发生机理提供了理论指导。该学着者指出结构性诱因、结构性紧张与怨恨、普遍情绪和共同信念、触发因素、行动动员以及社会控制能力下降这六个因素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诱发因素。张佳慧、陈强(2012)运用社会燃烧理论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有些学者从心理学方面进行研究,如黄蜺、郝亚芬(2012)认为利他行为、从众应、去个性化状态是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社会心理原因。裘伟廷(2009)认为网民需要通过聚众行为进行情绪宣泄,有些仅通过网络就可以达到,有些则要在现实的物理空间付诸行动。另一方面,网民也会受群体压力影响而产生从众心理,很容易失去理性,过度排泄和宣泄情绪。薛松(2011)以政治参与为视角分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的三个原因:第一,现行政治参与制度远不能满足改革进程的利益诉求。已有的政治选举、政治结社、政治表达以及政治接触等各种制度越来越低效,集会、游行、示威等宪法权利规定过于原则,至使大量利益主张以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形式爆发出来,经由互联网放大作用,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第二,公民文化发展水平远不能适应网上问政的宽松环境。第三,虚拟社会法制建设远不能匹配信息网络的发展势头。
根据以上文献所述,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事件本身探讨形成原因。另一类学者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背后的社会结构进行分析其发生的根本原因。如社会转型过程带来的利益失衡等问题。
(三)网络群体性事件应对策略的研究
应对策略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政府能够积极及时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对控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减小不良社会影响有积极的作用。学者针对这一问题从不同视角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经过对文献的梳理,总结出以下观点:基于舆情引导视角,王岚(2013)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舆情应对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强网络舆情预警和监管、构建良性沟通渠道;二是新旧媒体功能融合,共建网络话语权格局;三是提升媒体和政府的公信力。罗亮、黄毅峰(2010)认为建立舆情预警系统,主动设置公众议程,把握网络话语权,搭建网络对话平台四方面正确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徐武生(2011)也从舆情角度阐述政府应理性面对并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树立应对新理念;广纳网络公共民意,形成决策新思维;重视网络举报,开辟反腐新途径;疏通网络渠道,建立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新通道。基于政府治理视角,王扩建(2010)认为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制度供给。严峰(2012)提出在政府应对策略中还应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新闻发言人素质。基于防治的法律视角,学者董琳(2013)认为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对网络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治理的规定,在以法律手段化解纠纷,整合社会矛盾冲突时,法律制度并没有达到预期的规制效果,她提出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法治构建的措施:一是就事前预防对策来说,应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机制;二是就事中处置对策来看,要健全以司法救济为主的纠纷解决机制;三是要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四是,就事后整改对策而言,需要健全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周菲菲(2012)也提出了预防与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措施:一是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网民的法治意识;三是增强各级政府依法处置能力。
结语
通过国内数据库的文献检索情况分析出我国目前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尚存在不足。
从研究内容来看,首先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界定比较混乱,没有清晰统一的概念。这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复杂性有关,尤其是针对发生场所,是否加入有现实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网络集群产生的争议,由于不同学者研究的范围与重点偏向不同,所以概念界定很难统一。其次学者们的研究大多数限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划分、特点、发生原因以及政府应对策略,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发生规律的研究相对缺乏。网络群体事件发生原因和演化动力研究不够细致深入,静态网络群体事件组成结构分析过多,动态网络群体事件演化过程分析较少;运用宏观社会环境解释的过多,微观网民心理和行为考察的较少;尤其是网络群体事件发展过程中网民具体的心理动态及后续行为对网络群体事件的发展推动作用缺乏细致研究。从研究方法来看,国内学者多数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定量分析较少。(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揭萍,熊美保.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其防范[J].江西社会科学,2007,9:P21-23.
[2] 王扩建.网络群体性事件:一种新型危机形态的考量[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0,2:29-34.
[3] 郑大兵、封海东.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策略[J].信息化建设,2006 ,1.
[4] 琳法治背景下网络群体性事件防治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3,1
[5] 周菲菲.预防与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思考[J].传承,2012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