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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今后在湖北省,采购人要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监督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的指定媒体为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过该网站后台增加本级采购人信息发布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