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寨碉楼的抢救维修一项文化重建与保护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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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7月1 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文物局在阿坝州理县桃坪羌寨举行“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保护工程”开工仪式。这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少数民族地区启动的第一个文物抢救保护工程。
  “5·12汶川大地震”使当地羌族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极大损失,也对羌族文化遗产造成前所未有的严重损坏,党中央、国务院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怀。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李克强、回良玉、刘延东、马凯等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开展对羌族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为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文化部、国家民委、国家文物局联合成立了“羌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文化部部长蔡武任组长,下设专家委员会和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三个工作小组。确立了“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合理规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实施灾区羌族文化遗产保护抢险维修工程;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维修原则,把灾后对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作为羌族人民重建家园的重要内容”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实现灾后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全面保护以及建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工作目标。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开工仪式上说:“羌族是一个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形成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古老民族,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留下了许多杰出的物质和精神创造与发明,羌族碉楼与村寨就是羌族人民伟大智慧和非凡创造力的杰出代表。它不仅拥有悠久的建造历史和独特的砌筑工艺,富有鲜明的地方建筑原创性,形成了一处又一处融入自然山水极具魅力的文化景观,而且还生动地记录并反映出羌族人民在民族迁徙、文化交流、建筑技艺、生产方式、社会环境、历史事件等方面的各种历史信息,体现出大渡河上游和岷江中上游流域在西南民族交流史上的文化廊道作用。更为重要的是,羌族碉楼与村寨不仅为羌族的文明与文化传承提供r特有的珍贵历史见证,它还是羌族人民在漫长的自然和历史演变中形成的坚韧不屈的非凡勇气和伟大民族精神的真实体现。总之,羌族碉楼与村寨不仅是羌族人民宝贵的文化传统与财富,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大家庭里最可珍惜的文化传统与财富之一。”
  此前,遵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国家文物局会同四川省文物局,及时组织专家赴“5·12汶川特大地震”震中地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汶川、茂县、理县等众多羌寨进行现场勘察,制定切合实际的科学工作方案,遴选一流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预设方案对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财政部、文化部和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阿坝州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给予全力支持,保证了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保护工程的顺利开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以及文化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文物保护工程甲级(一级)资质单位中,按照技术力量强、以往业绩优良、在羌族地区施工经验丰富的原则,经过评选确定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论证通过了有关清理抢险方案和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保护工程的勘测设计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承担;施工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熟悉藏羌地区建筑及相关情况,有过类似工程经历的北京凯莱斯建筑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监理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熟悉藏羌地区建筑特点的四川园冶占建园林设计研究公司承担;地质勘察确定由辽宁有色勘查研究院承担。
  羌族传统建筑具有鲜明的特点,蕴含着丰富的历史、艺术、科学信息。承担修复设计任务的专家团队尊重羌族的古老文化,针对桃坪羌寨的受损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评估,并且认真研究了羌族碉楼碉房的营造技艺,制定了科学的设计方案,宗旨是既要妥善修复受损的文物建筑,同时也要培养当地的维修队伍和人才,使羌族传统建筑文化得到保护与传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所长陈同滨认为,桃坪羌寨的建筑遗产价值,一是村寨的三网防御体系和位于山水之间的选址特征,是羌族在历史上的长期争战中积累的、极具防御性能的空间体系的典范之作;二是民族特有的山地建造技术和建筑形式,见证了羌族的悠久历史、特别是土司制度的兴衰;三是村寨和山形水系构成了颇富地域特色的景观,具有明显的审美价值。在这个基础上,勘测设计单位将桃坪羌寨受损文物建筑抢险维修保护工程的重点目标确定为:抢救性修复文物建筑中的重点建筑物——2座碉楼、58处解放前的老羌宅、水网、路网、屋面等三网防御体系;纪念性保留少量典型的“5·12”汶川大地震建筑损毁遗迹。
  针对桃坪羌寨目前仍在使用,同时余震未断的情况,根据文物建筑受损程度,按照抢险维修保护上程措施的轻重缓急原则,工程将分为两期。 一期工程在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进行,主要是实施临时应急防护措施:对结构失稳的文物建筑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对屋面大面积受损的文物建筑采取防雨遮护措施;实施震损遗址纪念性保护,即对在本次地震中破坏极为严重的、不可修复的废墟状文物建筑立即采取围护措施,保持震害残损原状,保留本次地震在内的全部历史信息,不列入灾后重建的清理工作对象;对受到地震严重损害的文物建筑实施保护修缮工程。二期工程计划于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完成,主要是对损毁较轻的文物建筑和滑坡山体采取防护加固、现状修整、日常保养等。为保证二期工程的顺利开展,需在此之前,开展诸如组织开展全村的现状勘察测绘、建立文物四有档案、对住宅进行逐户逐栋的震损建筑安全检测与评估、对桃坪村的选址与重要文物建筑地基条件进行地质风险评估等准备工作。
  古建筑维修应遵循“最小干预原则”,陈同滨在接受《中国文物报》记者采访时说,川西碉式建筑本身就具有独特的、显著的抗震性能,桃坪羌寨的很多文物建筑在经历了1933年、1976年两次7级以上大地震和这次的汶川8级特大地震后,有无潜在的不良影响仍需日后监测才能得知,但1933年震裂的碉房至今仍然屹立不倒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羌族传统建筑技艺很多是由匠人口口相传,桃坪羌寨的建筑遗产价值也包含羌族传统的、特有的建筑形式、建筑技术和就地取材的材料等特征。因此,在桃坪羌寨的灾后重建阶段暨文物抢救维修保护工程中,必须以遗产价值保护为根本导向。桃坪的文物建筑也是古老的传统民居,根据遗产价值,它的修缮应以保持传统材料、传统工艺、传统形式为主要标准。当然,在古老的民居建筑中存留了百年以上的构件与局部应当按照“原状保护”标准进行保护,因为这恰恰是对传统最具真实性意义的物证。在传统方式不能满足修缮要求时,可谨慎采用现代技术作为辅助方式,但不得采用不属于本地区本民族的其他传统方式。与此同时,还应通过文物抢险工程,注重地方民族工匠技艺的传承和队伍的培育,包括提倡和探讨灾民“以工代赈”的方式。
  羌族碉楼与村寨抢救保护工程刚刚启动,还需要未来几年间漫长细致的工作,也许还会面临很多的困难,但它无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深远的工程。正如单霁翔局长所指出的,抢救保护羌族文化遗产,是灾后重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挽留羌族这个古老民族的记忆,维护我国文化的多样性,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同时也是一个困难重重的巨大挑战和艰巨任务。各工程单位要在施工过程中,发扬艰苦奋斗、不畏艰险的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每一个工作环节;也希望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工程单位,组织、协调好当地一流工匠,积极投身美好家园的重建之中。工程的参与者要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运用羌族传统工艺、传统材料、传统技术,最大限度地保留、还原羌族碉楼与村寨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信息及其原有的面貌和气质,将这项工程做成一个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的优质工程和典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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