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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慑理论是法经济学在刑法领域的核心贡献。自贝卡利亚和边沁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威慑理论归于沉寂,贝克尔复兴了这一理论,近代波斯纳、沙维尔、莱维特等使之更加细致,深入研究了刑罚决定各个影响因素及其之间的关系。尽管一些实证研究证明威慑效应确实存在,但批评意见始终不绝。在批评意见的激励下以及借助于经济学的新进展,威慑理论在向着更加精致化、实证化的方向发展,其中行为经济学的引入大大提高了威慑理论的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