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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将小学和初中阶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1986年和2006年先后制定和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的运行。同样,在高等教育制度的设计上,1980年和1996年先后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04年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