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检察:在实践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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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卫市检察院作为2013年自治区确定的5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试点单位之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自治区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中卫市检察院结合开展专项活动,抓谋划、抓创新、抓落实,促作风转变,实现了检察人员作风转变,推动了规范执法提升,促进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整风精神抓试点
  “我认为要与群众心连心、心交心,用真心换取真情,才能做好群众工作!”这是一堂特殊的党课,在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中卫市检察院邀请了检察长的帮扶联系点沙坡头区河沟村支部书记闫福祥为全体检察人员讲党课,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群众工作能力。
  中卫市检察院以“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检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标,坚持思想教育先行,狠抓学习教育不放松,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当一次兵、讲一堂课、化解一起信访案件、召开一次恳谈会、联系一个窗口单位、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看一场电影、开展一次“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中卫市检察院坚持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与“规范执法巩固年”活动相结合,与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相结合,与检察业务工作发展相结合,突出检察特色、突出教育实践,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封闭学习等活动20余次;开展打一个电话、见一次面、发一份征求意见函、发一份征求意见表、送一份工作总结“五个一”活动,征求到“两代表一委员”、市直相关单位、基层检察院的意见建议42条。
  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卫市检察院以整风精神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出8类突出问题,从18个方面狠抓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长效机制建设,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新发展。中卫市检察院试点工作得到了中央和自治区督导组的充分肯定,为全区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积累了宝贵经验。
  巩固提升抓规范
  “你的案件快到期,请尽快办理。”中卫市检察院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推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机制,全程监督管理案件办理工作、及时提示、纠正办案各环节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将案件评查归口案件管理办公室,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通过交叉评查、反馈交流、集体讨论、逐案评级等形式,按照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10个方面的标准要求,对所办结的452件案件进行了评查。根据评查结果,组织召开案件评查分析会,通报情况、集中反馈、限期整改;组织召开典型案件剖析会,选择优质案件和瑕疵案件进行剖析讨论,发挥优质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和瑕疵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对照查找出的问题,均要求相关部门写出自查分析报告,向全体干警公布监督落实整改;制定执法不规范问责制度,通过问责追究,严肃办案纪律、封堵工作疏漏。
  该院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季度分析督查机制,召开分析督查会议4次,分析研判自侦办案和职务犯罪预防所面临形势任务和发展要求,有针对性地整改提高,不断扩大办案规模;建立基层院拟立案的自侦案件向市检察院报备审批制度;建立公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非法证据排除、内部制约防控等机制,严把立案、侦查、批捕、起诉、抗诉五个关口,严格责任追究、严肃纪律约束,防止冤假错案。建立“五定”工作制度,启动实施“周计划、月总结、季分析”业绩展示制度,努力构建长效性规范执法机制。
  该院建立与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为期一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月”活动,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7人(次),召开座谈会3次,发出征求意见表616份,征求意见建议181条,全部及时办理。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建立监督员参与信访案件办理和评查机制,共邀请监督员评议拟不起诉和撤销案件14件,促进监督员职能作用发挥。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开展“检察观摩日”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观摩检察办案情况8次,300余名党政干部和镇(乡)村工作人员参与了活动;创办中卫检察手机报,共编发23期,发送信息303条;开通中卫检察微博,及时更新发送信息1173条,吸引2.8万网民关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安装室外高清LED显示屏,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构建格局抓预防
  “看了这些图文后很受教育,纪委有必要年前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分批来基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中卫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部门负责人30余人参观了新建成的中卫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中卫市检察院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提出“335”预防模式,即:建立3项机制(职务犯罪预防考核机制、预测预警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组建3支队伍(预防宣传教育队伍、专业预防工作队伍、预防联络员队伍);狠抓5项重点工作(狠抓预防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工程专项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反腐倡廉制度落实、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初步构建起了“部门参与、检察承担”的职务犯罪“大预防”格局。
  中卫市检察院通过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核办法、量化考核细则,将预防工作纳入县(区)和机关的整体考核;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机制,开展职务犯罪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督促完善制度机制、查堵风险漏洞。筹资80余万元建成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并投入使用。结合实际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部队”专项预防活动。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11次,撰写职务犯罪调查报告5篇;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发送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10份,全部被采纳并收到回复;撰写职务犯罪案例分析5篇;开展预防咨询14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18次,教育人数1300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8次;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2次,旁听人员340余人。   激发活力抓队建
  中卫市检察院坚持将机关党的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抓谋划、抓部署、抓落实,深化创先争优和学习型党组织争创活动,扎实开展“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正风肃纪、忠诚履职”、“治庸散、转作风、提质效”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培树良好的检察职业形象。
  该院调整充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从市院机关提拔1名副检察长、两名检委会专职委员,对13个内设部门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通过竞争上岗等方式提拔任用干部17人,将一批能干事、会干事、想干事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发挥骨干引领作用,提升工作活力。重视加强队伍培训和教育,安排80余名检察人员外出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参加了执法规范网络培训,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书记员岗位技能培训,举办了全市第二届公诉人论辩赛等业务竞赛活动,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实行法警编队管理,推进法警专业化建设,自治区检察院在中卫市召开了全区检察机关法警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观摩中卫市检察院的做法。以检察文化建设引领良好作风,打造中卫检察精神。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机关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统筹兼顾抓办案
  中卫市检察院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坚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突出查处大要案,所查办的10人均为大要案,同比上升43%。开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活动,该市检察机关共查处教育、农牧系统和镇(乡)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7人。
  该院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范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审查,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协调配合,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进一步规范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件28人,批准(决定)逮捕13件2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0件167人(含二审案件),提起公诉26件55人;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评估分流、限时办结、领导接访等制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处理控告申诉举报线索80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按照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完善民事行政监督办案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检察民事执行案件448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9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重视对民事审判违法情形的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回复并采纳率100%。
  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建立监所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机制,在看守所建成检察官心理疏导室和谈话室,加强监管监督和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14份,不断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着力监督解决市看守所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混关混押等问题,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
  (作者单位: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冯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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