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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教育部文件的定位看,第二学士学位(The Second Major)教育是国家"为有计划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立"的.1984年以来,全国81所高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主要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含实行学位制度以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也招收少量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学分制提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限定为脱产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