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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我国现行的以证券交易印花税为主体的证券市场税制以及高昂的证券市场交易成本难以适应市场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日益发展以及考虑到和国际证券市场接轨的需要,应尽快开征证券交易税代替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将印花税替换为证券交易税时应进一步降低税率;开征证券交易税时应考虑不同投资主体、不同证券品种和不同持有期限,实行不同的比例税率以抑制市场投机和平衡市场发展;在证券交易税设计时可以考虑仅对卖方征收;在"低税率"的同时实现"宽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