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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张某于2002年3月入职某公司,后于2012年3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5月,张某因殴打其妻子和案外人程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及罚款300元。张某委托其同事以'家中有急事处理'为由向公司提交请假单申请带薪假,请假时间主要为其被拘留期间。公司主管负责人未予批准,张某因被行政拘留未能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