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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常意义上的盈余管理是个中性概念,合理的盈余管理有利于企业合理的管控盈余,有利于企业的合理规划和企业的长远发展,但是目前我国有些上市公司往往为了达到避免退市风险、大量筹集资金等目的,通过一些手段对企业的盈余进行不恰当地管控和调整。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公开上市、ST、PT及配股等在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方面均规定了最低标准,这些规定和标准使一些上市企业为了顺利上市和配股,为了转亏损为盈利,成功摘帽,往往通过人为操纵利润的手法来调控盈余,以这类盈余管理为目的的交易和事项就是盈余管理监管的最重要的内容。
关键词:上市公司;公司盈余;管理;监管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监管的现状
在盈余管理的监管措施上,我国已经有很多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监管的保证和依据,譬如我国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公司法》等,以及一些其他关于会计的法律法规,还有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都从很大程度上制约与监管着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
然而仅仅这些措施是不够的,因为这些监管措施不到位,仍给很多上市公司进行过度盈余管理提供了一些条件,因此需要不断的补充、更新和完善这些措施。譬如这些法律法规的有些规定过于陈旧、前瞻性不够;有些条目的规定不够详细具体,给会计人员在进行实际操作时带来困难。除了在法律法规方面的漏洞外,在证券监管体系、财务审计制度方面也存在不足,比如注册会计师自我执业与监管的体系本身就存在矛盾和漏洞,因此就需要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监管。
正是由于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对盈余管理的监管还不到位,因此上市公司通过“洗大澡”式的盈余管理在我国非常普遍,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在2012年,沪深两市就有14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了会计估计变更,有30多家企业也挑战了会计政策。虽然这其中有很多是符合规定的合理的变更。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在进行着盈余管理,而且是有目的的进行,这些盈余管理都提高了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值。而这些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监管体系不到位造成的。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监管存在的问题
很多上市公司在肆无忌惮的进行过度的盈余管理,通过各种手段粉饰财务报告,以此达到自己期望的目的,这样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相关监管部门在监管上的不到位造成的,这种监管不到位跟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等各方面的不健全、不完善,需要不断完善息息相关的。
(一)监管主体缺乏独立性
管理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常受因受到限制而使其监管主体,不具有独立性,比如按照按照相关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时候,要由股东们进行决议,批准后方可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在一些情况下,比如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问题时,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就完全掌握在管理者们的手里,这就造成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的时候不够独立和公正,因为他们要生存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听从于企业的管理者的意见。
(二)监管效率不高
盈余管理监管的主要机构有证监会、审计机构、投资人等,由于各个监管机构在监管的时候在人力、办事效率、监管者缺乏经验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监管效率不高,这些原因容易造成对企业的盈余管理情况的审查不够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监管的效果的发挥。另外,各个监督机构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存在缺乏有效的沟通,在责任认定上不清晰,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实施监管,这些情况都影响监管效率,造成监管效率相对低下。
(三)监管制度不够健全
由于盈余管理监管在法律、制度、准则、机制等方面还不健全,存在一定的漏洞,仍然有很多需要加强完善的空间,使得对盈余管理的监管有时存在没有具体的监管依据和准确的监管标准,从而对盈余管理的监管在实际操作时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监管对策
(一)完善会计准则的建议
有许多的因素给予了上市公司获得盈余管理的机会,比如我国会计法律和准则的不完善的现状。尽管经济发展的速度很快,金融市场也比较繁荣,但是中国的财务和会计制度还没有完善,相应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全面也有很多的漏洞,在实际的经济往来中经常被某些上市公司所利用来谋私利,比如借法律法规不明确的地方进行盈余管理,这些都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提高外部审计监督质量
信息的不对称是导致盈余管理的直接原因,促进上市公司信息对称的一个有效办法是加强对于企业会计报表的审核,这样可以有效增加企业信息对外披露和开放的程度,对于减少盈余管理具有积极作用:①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企业控股大股东一旦进行盈余管理,这类行为便容易被非控股的股东所察觉,在提高信息对称性的同时也能有效抑制控股股东的盈余管理行为;②注册会计师是审计的主体,注册会计师遵守执业操守进行公正有效的审计,对于减少盈余管理和企业造假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三)兼顾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监管
在中国现存的经济环境下,上市公司一般都采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这给国家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增加了很多的障碍。对于上市公司进行管理方面的监管,是监管部门、投资方和上市公司一直博弈的所在。在这个过程中,由于IPO企业的管理人员相对于投资人员和监管部门而言,对企业信息的接收程度要高得多,后两者对于企业信息要么只是部分认知要么所知甚少,这就导致了博弈的三方在信息对称上的不平等,这也导致了上市公司的某些盈余管理行为不能及时的被投资人员和监管部门所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去应对。所以,对IPO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于过度盈余管理的企业进行严格惩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更多盈余管理行为的出现。
参考文献:
[1]张晓唐.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研究[J].时代金融,2013,11(534):251-252.
[2]饶异慧.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与规制[J].会计师,2015(4):50-52.
[3]王忠海.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3(11):74-77.
[4]苗海生.公司治理结构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J].商业经济,2015(6):54-55.
[5]裴杰,郭丽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以河北省为例[J].财政监督,2015(4):48-51.
作者簡介:
刘广娜(1983.09—),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北理工大学,中级职称,现工作于唐山学院,研究方向:会计。
关键词:上市公司;公司盈余;管理;监管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监管的现状
在盈余管理的监管措施上,我国已经有很多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监管的保证和依据,譬如我国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公司法》等,以及一些其他关于会计的法律法规,还有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都从很大程度上制约与监管着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
然而仅仅这些措施是不够的,因为这些监管措施不到位,仍给很多上市公司进行过度盈余管理提供了一些条件,因此需要不断的补充、更新和完善这些措施。譬如这些法律法规的有些规定过于陈旧、前瞻性不够;有些条目的规定不够详细具体,给会计人员在进行实际操作时带来困难。除了在法律法规方面的漏洞外,在证券监管体系、财务审计制度方面也存在不足,比如注册会计师自我执业与监管的体系本身就存在矛盾和漏洞,因此就需要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监管。
正是由于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对盈余管理的监管还不到位,因此上市公司通过“洗大澡”式的盈余管理在我国非常普遍,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在2012年,沪深两市就有14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了会计估计变更,有30多家企业也挑战了会计政策。虽然这其中有很多是符合规定的合理的变更。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在进行着盈余管理,而且是有目的的进行,这些盈余管理都提高了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值。而这些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监管体系不到位造成的。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监管存在的问题
很多上市公司在肆无忌惮的进行过度的盈余管理,通过各种手段粉饰财务报告,以此达到自己期望的目的,这样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相关监管部门在监管上的不到位造成的,这种监管不到位跟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等各方面的不健全、不完善,需要不断完善息息相关的。
(一)监管主体缺乏独立性
管理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常受因受到限制而使其监管主体,不具有独立性,比如按照按照相关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时候,要由股东们进行决议,批准后方可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在一些情况下,比如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问题时,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就完全掌握在管理者们的手里,这就造成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的时候不够独立和公正,因为他们要生存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听从于企业的管理者的意见。
(二)监管效率不高
盈余管理监管的主要机构有证监会、审计机构、投资人等,由于各个监管机构在监管的时候在人力、办事效率、监管者缺乏经验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监管效率不高,这些原因容易造成对企业的盈余管理情况的审查不够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监管的效果的发挥。另外,各个监督机构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存在缺乏有效的沟通,在责任认定上不清晰,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实施监管,这些情况都影响监管效率,造成监管效率相对低下。
(三)监管制度不够健全
由于盈余管理监管在法律、制度、准则、机制等方面还不健全,存在一定的漏洞,仍然有很多需要加强完善的空间,使得对盈余管理的监管有时存在没有具体的监管依据和准确的监管标准,从而对盈余管理的监管在实际操作时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监管对策
(一)完善会计准则的建议
有许多的因素给予了上市公司获得盈余管理的机会,比如我国会计法律和准则的不完善的现状。尽管经济发展的速度很快,金融市场也比较繁荣,但是中国的财务和会计制度还没有完善,相应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全面也有很多的漏洞,在实际的经济往来中经常被某些上市公司所利用来谋私利,比如借法律法规不明确的地方进行盈余管理,这些都是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提高外部审计监督质量
信息的不对称是导致盈余管理的直接原因,促进上市公司信息对称的一个有效办法是加强对于企业会计报表的审核,这样可以有效增加企业信息对外披露和开放的程度,对于减少盈余管理具有积极作用:①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企业控股大股东一旦进行盈余管理,这类行为便容易被非控股的股东所察觉,在提高信息对称性的同时也能有效抑制控股股东的盈余管理行为;②注册会计师是审计的主体,注册会计师遵守执业操守进行公正有效的审计,对于减少盈余管理和企业造假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三)兼顾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监管
在中国现存的经济环境下,上市公司一般都采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这给国家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增加了很多的障碍。对于上市公司进行管理方面的监管,是监管部门、投资方和上市公司一直博弈的所在。在这个过程中,由于IPO企业的管理人员相对于投资人员和监管部门而言,对企业信息的接收程度要高得多,后两者对于企业信息要么只是部分认知要么所知甚少,这就导致了博弈的三方在信息对称上的不平等,这也导致了上市公司的某些盈余管理行为不能及时的被投资人员和监管部门所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去应对。所以,对IPO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于过度盈余管理的企业进行严格惩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更多盈余管理行为的出现。
参考文献:
[1]张晓唐.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研究[J].时代金融,2013,11(534):251-252.
[2]饶异慧.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与规制[J].会计师,2015(4):50-52.
[3]王忠海.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研究[J].国际商务财会,2013(11):74-77.
[4]苗海生.公司治理结构与盈余管理关系研究[J].商业经济,2015(6):54-55.
[5]裴杰,郭丽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以河北省为例[J].财政监督,2015(4):48-51.
作者簡介:
刘广娜(1983.09—),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北理工大学,中级职称,现工作于唐山学院,研究方向: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