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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参政议政和监督职责的党外代表人士既往法律意识建构中受到中华传统文化中重刑轻民、重实体轻程序、行政行为和经济管理行为难以区划的影响,且以间接知识形成主要路径的状态。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党外代表人士应当建构任务导向型、对象涵括型为主导的直接知识为主、间接知识和生活感知为辅的法律意识提升路径,形成其法律意识提升和法治社会建构的双向推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