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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救济是企业合并反垄断救济措施的一种,是核心设施理论在企业合并反垄断控制制度中的体现。电信业由于其高投入、网络化、规模经济的特点,更易在相关市场中形成"核心设施",采用开放救济可以有效消除市场进入的壁垒,保障合并后相关市场的有效竞争。有效性是电信业并购反垄断控制中适用开放救济的核心问题,其取决于开放救济的对象、措施、监督、范围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