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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好,女儿好,女儿是妈妈的贴身小棉袄……
闺女是逼婚的好利器
爱马还没出生,就比较卫护我这个娘——有老话叫父母之命,但我跟文章结婚属于女儿之命。爱马属于计划外人口,她的进驻纯属意外。那时候我跟文章还没有结婚,他似乎也暂时没考虑这事,毕竟他才23岁,这个年龄是与国家鼓励的晚婚晚育政策有差距的。
我虽然没表露什么,但心里其实挺着急的。我31岁了,女人一过而立之年,其实就都立不住了,说恨嫁那还是内敛的,更加急吼吼的是——见到一个单身男人就会用看未来老公的眼神去打量,从外表到内涵从品味到收入做出系统化综合化细节化的种种分析和判断。
在心里,我把文章剖析了无数次,最后的结论是:除了年龄小点儿,的的确确是个做老公的好人选。只是,碍于女人该有的矜持,我只是谈情说爱,不便谈婚论嫁。他好像也有点顺水推舟装糊涂,从不主动提这个茬儿。我只能咬着牙端着,寄希望于他某一天忽然大彻大悟,忽然捧着玫瑰揣着钻戒来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情人节、七夕、生日、恋爱纪念日……有玫瑰,但没钻戒,这样的事实让我觉得比较气馁。就在我觉得四面楚歌局势大大不妙的时候,后援集团军从天而降——爱马偷渡成功,我怀孕了!
第二个知道这消息的是未来的婆婆大人,第三个知情人士是未来的公公,第四个明白真相的才是当事人。然后,3个月之内,所有的婚前准备、婚礼筹备全都到了位。未来的公婆耳提面命全程监督,文章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我奉子成婚。
如果没有爱马的及时出现,可能我跟文章还是会走到一起,但绝不会如此迅雷不及掩耳——感谢爱马,还没出生,就跟她妈结下澶渊之盟,在关键时候起到了一子定江山的神奇功效。
文章有他的优点,年轻、帅、有活力、会玩儿、懂浪漫……但这些都属于恋爱期的优点,婚后男人应该有的温柔、能干、沉稳、吃苦耐劳、擅长家务……这些理想中的长处,他就比较缺失了。当然,这一切我都可以理解,一个才23岁就一不留神进了围城的男人,完全属于在错的时间到达了错的地点。
所以,我觉得他像一头被意外关进了笼子的困兽,放出去吧,舍不得;继续关着吧,又驯不了。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的确是驯不了。可是有了爱马,我就可以很有底气地去做一名高明的驯兽师了。
比方说,文章非常反感晾衣服,为了逃避这项劳动,他不惜买了一台带“沙滩晒烘干”功能的洗衣机。这个功能我并不喜欢,我觉得再好的烘干功能也比不上自然的好阳光。每次衣服在洗衣机里洗净烘干后,我还是会用衣架把它们挂到阳台上再晒晒,而他觉得我这么做挺多余。为了这么一件鸡毛鸭血的小事,我俩谁也说服不了谁。
后来,我在一本母婴类的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孕妇的衣物,尤其是贴身内衣,一定要定期接受太阳的紫外线消毒,这样能保证胎儿的安全与健康。此后,我再也不用自己去阳台晒衣服了,每次洗衣机工作结束,文章就马上把我的衣服专门挑出来,一件件保持间隙地挂到晒衣架上——这待遇,完全是爱马给我争取来的。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一一列举的话,很像从封建社会到民主社会的大转型。总而言之,很多以前我奢望过、但他一直没让我如愿以偿的心愿,在我怀了爱马后,它们就像福利彩票大奖从天而降一样,接踵而至地砸到了我头上。说我狐假虎威也好,说他爱屋及乌也罢,事实是,他真的变成了一个细心、温柔、能干、随叫随到……集大成于一体的合格丈夫、优秀准爸。
闺女是老公的指挥棒
虽然有长辈帮忙照顾女儿,我还是与文章划分了各自的责任区。借鉴国家贸易方针政策,我们将照顾爱马的工作一分为二——进口和出口:进口主管她的吃喝,出口自然就是拉撒。文章极力争取进口业务,我告诉他:“爱马是母乳喂养,你拿什么本钱来跟我竞聘上岗?”
这种只管喂不管拉的工作,真是让我身心愉快:早期只需自产自销,不久开始增加饮水和金银花露之类的辅助饮品,再过段时间,添上了米粉、糊糊、果泥、蔬菜汁……众多纯天然的绿色辅食。
我的主要工作是,把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精心料理的各种美食一勺勺地填进爱马嘴里。我可以以试温度、试味道、避免浪费等众多理由,冠冕堂皇地跟爱马你一口我一口地分享那些婴儿食品,偶有味道欠佳、数量又太足、消化不了的东西,我便把碗塞给文章,让他负责搞定。
除了吃我们娘儿俩的残羹冷炙,他还得负责给爱马干洗屁屁、换尿布等一众需要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精神的好差事。我对于文章这种从偶像派男生向实力派男人的转变,非常之喜闻乐见,并且非常乐于在这种转变过程中献策献力,让他的步子再快一点儿。
当爱马牙牙学语的时候,我把她搂在怀里,一遍又一遍地教她说一个字——爸。一个星期后,8个月的爱马清晰地冲着文章叫出了“爸”。随后的一个月,她又先后学会了爷、奶、姥——不管是爷爷奶奶还是姥姥姥爷,她只会叫一个字。学会叫妈的时候,爱马已经11个月了。
自己没有成为爱马会叫的第一个亲人,看似遗憾,但其实妙用无穷。因为这时候,简单的进出口分工已经不足以涵盖工作范围了,爱马已经学会了连滚带爬,还能在学步车里跌跌撞撞地到处乱窜。她开始反对裹纸尿裤,但偏偏大小便说来就来。爱马爱哭,动辄咧开大嘴就电闪雷鸣。这时候,就看出我的高瞻远瞩来了……
别人家的小孩哭起来都是叫妈,我们家爱马大嘴一咧:“爸!”文章有时懒劲儿发作,就看着我。我也假装无辜地盯着他:“爱马叫你呢!”有时看他实在是很累,我会纡尊降贵地客串一把当爹的角色,看看爱马到底是饿了、困了还是摔了。
偶尔跟好朋友们谈起做妈妈的生活,我会实话实说地告诉她们:“当妈不容易啊,闺女一叫你,马上就得有回应,有时不叫你,也得主动出击去照顾她……”说这话时,我一副标准的贤妻良母范儿。这话传到文章耳朵里,他回到家就很有跟我理论一番的冲动。好不容易拉起了架势,那边“咣”地一声,爱马打翻了花瓶,惊吓之下,大哭起来:“爸!”
多好的闺女呀,走路都还没学利索呢,就学会围魏救赵、曲线救母了。我一把抱起爱马,亲得啧啧响。文章说,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当初让爱马在第一时间学会叫爸爸了。
闺女是娱乐的大好玩具
一岁之后,爱马就变得省心了。然后,我发现生个闺女竟然那么好玩。
文章不属于那种宽容敦厚的男人,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他会跟我理论。尤其是我有错时,他不依不饶,一定要我承认错误。
如我这般被他称为“中年少妇”的女人,对于自己的错误当然不会虚怀若谷地接受批评。所以,对我的批判,最后一定会演变成各执一词的拌嘴。一开始,我败多胜少,没办法,谁让自己嘴笨且理亏。
不过,如今的我百战不殆,因为我学会了利用新的论据——当我觉得快要溃不成军时,马上抢先一步把爱马抱在怀里,把她的脸冲着文章,然后开始胡搅蛮缠。3分钟,最多3分钟,对面的音量就以明显的速度降低,最后直接变成静音,悻悻地大败而去。
爱马天生一头好头发,长相也随我,脸型跟我差不多。我多年来一直留短发,有时候看到了心动的新发型想尝试一下,又怕不适合我的风格。换作以前,我要么纠结,要么豁出去剪了再说。有了爱马,我就不用以身犯险了。我先把她抱到美发店,让发型师在她头上剪出我想要的发型,如果效果好,我再效仿。母女俩一模一样的发型走在马路上,回头率是非常高的。如果发型的效果不幸很悲剧,那也没事,直接让发型师把爱马的脑袋刮成秃瓢。摸着爱马光溜溜的脑袋,我发自内心地感谢她帮我承担了不良后果。
我有每3个月去看一次牙医的习惯,医生叮嘱我每两周自检一下牙齿,方法很简单,把硅胶块先在热水里泡一下,然后搁在嘴里咬一下,取出来就能在上边清晰地看到一颗颗咬出来的牙印,可以借此检查有没有蛀牙或不整齐的牙齿。
有了爱马,硅胶块就可以省了。我在她的脸蛋、手臂或者小屁股上轻轻一咬,就是一圈清晰的牙印,比起硅胶的无色透明,肉色更能看清楚牙齿是否健康齐整。
我发现,爱马还是特别好的旧物升级渠道。手机不喜欢了,用酒精擦擦干净给她咬;相机像素不够用了,递给她,诱惑她往地上摔;不想要的衣服,又找不到换新衣服的理由,就让她在上面华丽地画一幅大地图……总而言之,一切我想淘汰掉的旧物,全部先经由爱马的手进行一番破坏工作,然后我再假装悲伤地捧着那些残骸去找她的法定监护人之一——文章——索赔。不过,前提是文章在家,如果他正在外地拍戏,那我就只能继续用带牙印的手机、摔伤的相机、穿带屎印的睡衣……
偶尔一家三口上街去给爱马买启智玩具,也是我损公肥私的大好机会。爱马暂时不懂得欣赏和挑选,所以我尽可能地把自己看中的玩具往她手里塞,比如变形金刚、高达以及一些来自日本的裸身纪念版。爱马来者不拒,只要是我塞给她的东西都抱得紧紧的,兴奋得呀呀直叫,抢都抢不走。
爱马两岁了,文章屡败屡战之后终于承认,他不是我们娘儿俩的对手。不过,他很不怀好意地说,他不会让我继续得意下去的,反正生一个也是生、生两个也是养,他打算跟我再生一个孩子,争取把目前这种2比1的不公平、不公正局面改成2比2的家庭民主集中制。
编辑 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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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女是逼婚的好利器
爱马还没出生,就比较卫护我这个娘——有老话叫父母之命,但我跟文章结婚属于女儿之命。爱马属于计划外人口,她的进驻纯属意外。那时候我跟文章还没有结婚,他似乎也暂时没考虑这事,毕竟他才23岁,这个年龄是与国家鼓励的晚婚晚育政策有差距的。
我虽然没表露什么,但心里其实挺着急的。我31岁了,女人一过而立之年,其实就都立不住了,说恨嫁那还是内敛的,更加急吼吼的是——见到一个单身男人就会用看未来老公的眼神去打量,从外表到内涵从品味到收入做出系统化综合化细节化的种种分析和判断。
在心里,我把文章剖析了无数次,最后的结论是:除了年龄小点儿,的的确确是个做老公的好人选。只是,碍于女人该有的矜持,我只是谈情说爱,不便谈婚论嫁。他好像也有点顺水推舟装糊涂,从不主动提这个茬儿。我只能咬着牙端着,寄希望于他某一天忽然大彻大悟,忽然捧着玫瑰揣着钻戒来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情人节、七夕、生日、恋爱纪念日……有玫瑰,但没钻戒,这样的事实让我觉得比较气馁。就在我觉得四面楚歌局势大大不妙的时候,后援集团军从天而降——爱马偷渡成功,我怀孕了!
第二个知道这消息的是未来的婆婆大人,第三个知情人士是未来的公公,第四个明白真相的才是当事人。然后,3个月之内,所有的婚前准备、婚礼筹备全都到了位。未来的公婆耳提面命全程监督,文章一失足成千古恨,与我奉子成婚。
如果没有爱马的及时出现,可能我跟文章还是会走到一起,但绝不会如此迅雷不及掩耳——感谢爱马,还没出生,就跟她妈结下澶渊之盟,在关键时候起到了一子定江山的神奇功效。
文章有他的优点,年轻、帅、有活力、会玩儿、懂浪漫……但这些都属于恋爱期的优点,婚后男人应该有的温柔、能干、沉稳、吃苦耐劳、擅长家务……这些理想中的长处,他就比较缺失了。当然,这一切我都可以理解,一个才23岁就一不留神进了围城的男人,完全属于在错的时间到达了错的地点。
所以,我觉得他像一头被意外关进了笼子的困兽,放出去吧,舍不得;继续关着吧,又驯不了。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的确是驯不了。可是有了爱马,我就可以很有底气地去做一名高明的驯兽师了。
比方说,文章非常反感晾衣服,为了逃避这项劳动,他不惜买了一台带“沙滩晒烘干”功能的洗衣机。这个功能我并不喜欢,我觉得再好的烘干功能也比不上自然的好阳光。每次衣服在洗衣机里洗净烘干后,我还是会用衣架把它们挂到阳台上再晒晒,而他觉得我这么做挺多余。为了这么一件鸡毛鸭血的小事,我俩谁也说服不了谁。
后来,我在一本母婴类的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说孕妇的衣物,尤其是贴身内衣,一定要定期接受太阳的紫外线消毒,这样能保证胎儿的安全与健康。此后,我再也不用自己去阳台晒衣服了,每次洗衣机工作结束,文章就马上把我的衣服专门挑出来,一件件保持间隙地挂到晒衣架上——这待遇,完全是爱马给我争取来的。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一一列举的话,很像从封建社会到民主社会的大转型。总而言之,很多以前我奢望过、但他一直没让我如愿以偿的心愿,在我怀了爱马后,它们就像福利彩票大奖从天而降一样,接踵而至地砸到了我头上。说我狐假虎威也好,说他爱屋及乌也罢,事实是,他真的变成了一个细心、温柔、能干、随叫随到……集大成于一体的合格丈夫、优秀准爸。
闺女是老公的指挥棒
虽然有长辈帮忙照顾女儿,我还是与文章划分了各自的责任区。借鉴国家贸易方针政策,我们将照顾爱马的工作一分为二——进口和出口:进口主管她的吃喝,出口自然就是拉撒。文章极力争取进口业务,我告诉他:“爱马是母乳喂养,你拿什么本钱来跟我竞聘上岗?”
这种只管喂不管拉的工作,真是让我身心愉快:早期只需自产自销,不久开始增加饮水和金银花露之类的辅助饮品,再过段时间,添上了米粉、糊糊、果泥、蔬菜汁……众多纯天然的绿色辅食。
我的主要工作是,把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精心料理的各种美食一勺勺地填进爱马嘴里。我可以以试温度、试味道、避免浪费等众多理由,冠冕堂皇地跟爱马你一口我一口地分享那些婴儿食品,偶有味道欠佳、数量又太足、消化不了的东西,我便把碗塞给文章,让他负责搞定。
除了吃我们娘儿俩的残羹冷炙,他还得负责给爱马干洗屁屁、换尿布等一众需要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精神的好差事。我对于文章这种从偶像派男生向实力派男人的转变,非常之喜闻乐见,并且非常乐于在这种转变过程中献策献力,让他的步子再快一点儿。
当爱马牙牙学语的时候,我把她搂在怀里,一遍又一遍地教她说一个字——爸。一个星期后,8个月的爱马清晰地冲着文章叫出了“爸”。随后的一个月,她又先后学会了爷、奶、姥——不管是爷爷奶奶还是姥姥姥爷,她只会叫一个字。学会叫妈的时候,爱马已经11个月了。
自己没有成为爱马会叫的第一个亲人,看似遗憾,但其实妙用无穷。因为这时候,简单的进出口分工已经不足以涵盖工作范围了,爱马已经学会了连滚带爬,还能在学步车里跌跌撞撞地到处乱窜。她开始反对裹纸尿裤,但偏偏大小便说来就来。爱马爱哭,动辄咧开大嘴就电闪雷鸣。这时候,就看出我的高瞻远瞩来了……
别人家的小孩哭起来都是叫妈,我们家爱马大嘴一咧:“爸!”文章有时懒劲儿发作,就看着我。我也假装无辜地盯着他:“爱马叫你呢!”有时看他实在是很累,我会纡尊降贵地客串一把当爹的角色,看看爱马到底是饿了、困了还是摔了。
偶尔跟好朋友们谈起做妈妈的生活,我会实话实说地告诉她们:“当妈不容易啊,闺女一叫你,马上就得有回应,有时不叫你,也得主动出击去照顾她……”说这话时,我一副标准的贤妻良母范儿。这话传到文章耳朵里,他回到家就很有跟我理论一番的冲动。好不容易拉起了架势,那边“咣”地一声,爱马打翻了花瓶,惊吓之下,大哭起来:“爸!”
多好的闺女呀,走路都还没学利索呢,就学会围魏救赵、曲线救母了。我一把抱起爱马,亲得啧啧响。文章说,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当初让爱马在第一时间学会叫爸爸了。
闺女是娱乐的大好玩具
一岁之后,爱马就变得省心了。然后,我发现生个闺女竟然那么好玩。
文章不属于那种宽容敦厚的男人,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他会跟我理论。尤其是我有错时,他不依不饶,一定要我承认错误。
如我这般被他称为“中年少妇”的女人,对于自己的错误当然不会虚怀若谷地接受批评。所以,对我的批判,最后一定会演变成各执一词的拌嘴。一开始,我败多胜少,没办法,谁让自己嘴笨且理亏。
不过,如今的我百战不殆,因为我学会了利用新的论据——当我觉得快要溃不成军时,马上抢先一步把爱马抱在怀里,把她的脸冲着文章,然后开始胡搅蛮缠。3分钟,最多3分钟,对面的音量就以明显的速度降低,最后直接变成静音,悻悻地大败而去。
爱马天生一头好头发,长相也随我,脸型跟我差不多。我多年来一直留短发,有时候看到了心动的新发型想尝试一下,又怕不适合我的风格。换作以前,我要么纠结,要么豁出去剪了再说。有了爱马,我就不用以身犯险了。我先把她抱到美发店,让发型师在她头上剪出我想要的发型,如果效果好,我再效仿。母女俩一模一样的发型走在马路上,回头率是非常高的。如果发型的效果不幸很悲剧,那也没事,直接让发型师把爱马的脑袋刮成秃瓢。摸着爱马光溜溜的脑袋,我发自内心地感谢她帮我承担了不良后果。
我有每3个月去看一次牙医的习惯,医生叮嘱我每两周自检一下牙齿,方法很简单,把硅胶块先在热水里泡一下,然后搁在嘴里咬一下,取出来就能在上边清晰地看到一颗颗咬出来的牙印,可以借此检查有没有蛀牙或不整齐的牙齿。
有了爱马,硅胶块就可以省了。我在她的脸蛋、手臂或者小屁股上轻轻一咬,就是一圈清晰的牙印,比起硅胶的无色透明,肉色更能看清楚牙齿是否健康齐整。
我发现,爱马还是特别好的旧物升级渠道。手机不喜欢了,用酒精擦擦干净给她咬;相机像素不够用了,递给她,诱惑她往地上摔;不想要的衣服,又找不到换新衣服的理由,就让她在上面华丽地画一幅大地图……总而言之,一切我想淘汰掉的旧物,全部先经由爱马的手进行一番破坏工作,然后我再假装悲伤地捧着那些残骸去找她的法定监护人之一——文章——索赔。不过,前提是文章在家,如果他正在外地拍戏,那我就只能继续用带牙印的手机、摔伤的相机、穿带屎印的睡衣……
偶尔一家三口上街去给爱马买启智玩具,也是我损公肥私的大好机会。爱马暂时不懂得欣赏和挑选,所以我尽可能地把自己看中的玩具往她手里塞,比如变形金刚、高达以及一些来自日本的裸身纪念版。爱马来者不拒,只要是我塞给她的东西都抱得紧紧的,兴奋得呀呀直叫,抢都抢不走。
爱马两岁了,文章屡败屡战之后终于承认,他不是我们娘儿俩的对手。不过,他很不怀好意地说,他不会让我继续得意下去的,反正生一个也是生、生两个也是养,他打算跟我再生一个孩子,争取把目前这种2比1的不公平、不公正局面改成2比2的家庭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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