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美国基调和中国道路选择

来源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y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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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政府上台后显示出美国回归多边、重新主导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态势,但其立场导向和政策举措却与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价值及基本原则有所背离:实体上“去差异化”,主张去除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成员之间的待遇差异和不同经济模式成员之间的体制差异;程序上“去司法化”,拆除上诉机制并意图削弱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属性;实施路线上“去多边化”,推行“区域迂回”和“诸边纳入”等多种方式实现规则再造。基于中国“全面战略竞争者”的定位,美国在改革中集中针对、遏制中国是不言而喻的,但与此同时,其改革主张还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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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原产地累积规则使得贸易商可以在15国范围内实现区域累积,这使得优惠关税的享受更为便利。通过对比RCEP与其他经贸协定的原产地累积规则,本文指出,RCEP的原产地累积规则在目前阶段为区域内的非完全累积规则,今后有可能发展为完全累积规则。RCEP的原产地累积规则既适用于增值标准,也适用于非增值标准。在存在关税差异的情况下,原产地累积规则存在一些特殊规定。企业应当全面掌握相关规则以便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