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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发生是商事主体在商事交易间接体现公司力量的方式之一,而出资瑕疵股权合同的效力的判断是决定着股权转让后对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而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用问题存在不同的说法:无效说、有效说和可撤销说。本文将从股权、股资格、可转让性、合同效力四方面,综合的进行考量商事合同效力的影响因素,得出可撤销说更符合确保商业交易的外观主义和合同法规定的实质要素,以期在司法实践的案例中引起对多种理论学说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