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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破获的一系列非法枪支制造、销售案表明:一套新型、完整的枪支贩售链条正在民间悄然形成,它包含了非法枪支的制造者、原材料的提供商、技术图纸的传播者、非法枪支的大批发商和小型中转商,以及终端使用者
“有什么狗?”
“火狗和气狗都有,你要哪种?”
“火狗啊,有化隆狗吗?”
“没,松桃狗和合浦狗都有。”
这是一段网络文字对话,不过它并没有发生在宠物交易网站中,而是出现在一个名为“狩猎联盟”的论坛里,实际上双方对话的内容正是非法枪支交易。
“在网络上输入‘PC气枪’等关键词后,显示的气枪广告链接不计其数,很多都是在轻兵器论坛和狩猎网站上,通过这些广告,很容易就能和枪贩们取得联系。”陈永是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的一名警官,他说想要买到一把枪其实很简单。
虽然警方对非法枪支的打击十分严厉,但是网络制贩枪支的案件还是不断涌现,各地公安机关都曾破获过此类案件,规模有大有小。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在前不久便破获了一起被公安部列为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督办案件的制售枪支大案,摧毁了盘踞在淘宝网站的地下销售枪支弹药网络14个,抓获涉案嫌疑人301名,共收缴各类仿真枪支160余支、气枪子弹40余万发。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在5月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展示了70多支枪,3000多发子弹,这还不包括仓库里存放着的200多支枪和大量子弹。这些仅仅是今年3月以来郑州警方收缴的枪支弹药和爆炸物,足可装备3个连。
在中国一贯严厉的禁枪政策中,这些非法枪支从何而来,又如何轻易地流通到购枪者的手中呢?《方圆》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涉案枪支多为私造
根据公安部2010年的统计,在持枪犯罪案件中,国内非法制造枪支和境外走私进来的枪支占到绝大部分,除此之外,军工厂和合法配枪部门丢失、被盗抢的枪支也是一个渠道。
在走私枪支中,越南又是重中之重。由于常年战争,越南很多枪支流落民间,并通过广西的中越边境非法流入中国,但是在2005年以后,中越警方加强了合作,走私枪支的案件逐年大幅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私自制造枪支的情况开始愈发严重。
公安部治安局枪械管理处副处长何力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内私自造枪的区域主要是青海的化隆县和贵州的松桃县。“虽然两地警方打击制枪案件的力度很大,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枪患还不能完全根除。”
青海化隆地处牧区,当地有持枪打猎放牧的传统,而松桃在大山深处,新中国成立前都是土匪的主要活动地区,加上国名党溃军的散兵游勇,很多枪支都散落在当地。枪支在两地很常见,这为它们成为中国的黑枪基地奠定了基础。
除此之外,两地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经济非常落后,都是有名的国家级贫困县,当地人均是在暴利的驱使下开始制造枪支。“以青海化隆为例,一把黑枪成本才200元左右,到了西宁就上升到1000至5000元,卖到沿海一般都过万元,甚至几万元。”
“其实民间的非法枪支有两种,一种是火药动力,都是仿军用或警用枪支,很容易用来实施犯罪,青海化隆和贵州松桃就是这些枪的主产地;另外一种则是压缩气动力,都是高压气枪,却没有明显的主产地,任何地方都可以进行制造。”陈永说他们查证的两个非法枪支生产源头都远离前两个传统的黑枪产地。
最近几年警方对气枪打击的案例印证了陈永的分析,这些非法气枪的生产源头涉及了江苏、湖北、陕西和黑龙江等多个省市,分布地极为松散,全部都是个体私自制造。
网络成制贩主通道
事实上,近年来破获的一系列非法枪支制造、销售案表明:一套新型、完整的枪支贩售链条正在民间悄然形成,它包含了非法枪支的制造者、原材料的提供商、技术图纸的传播者、非法枪支的大批发商和小型中转商,以及终端使用者。而这些的承载者都是网络。
“从互联网兴起一开始,贩枪就进入网络时代了,火药动力和压缩气动力的黑枪都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不过气枪在这方面会更加突出一些。”陈永告诉《方圆》记者他承办的制贩枪支案件全部都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交易的。
枪贩们最喜欢混迹在各种枪支狩猎论坛或QQ群里,这里往往是交易的萌发地。
不过在踏入这块萌发地之前,需要好好补习一番,任何非法活动或交易似乎都有伪装,非法枪支的贩售也不例外,由于在网络上的交流是半公开的,而且公安部门有监控,自然它的伪装从称谓上便已经开始。
知道内幕的人都把枪支称做“狗”,弹药自然就是“狗粮”,对于这种特殊称谓的发源和内因,已经无法考究,但这的确成为了整个圈子的标准用语。
在圈子里,“狗”被分成了两大类,以动力区分,以火药为动力的称为“火狗”,以气瓶为动力的称为“气狗”,除此之外,“狗”也会被冠以籍贯,以“化隆狗”为例,便是青海化隆县的产品。“这算是他们的行规吧,就像以前某些地区的土匪,都有自己的黑话,例如‘扯呼’就是撤的意思,外人绝对听不懂。”陈永说枪贩们就是通过这些最基本的黑话来判定对方是否是圈内人。
不仅是动态的对话,就连静态的贩枪广告也被他们弄得深奥隐晦。
在一个名为“中国狗友交流群”的QQ群里,《方圆》记者看到了一则信息:“022地区出海豹1911尸体一个,两个弹夹含弹嘴摔断,其他部件全部完好,原装未改,算上狗里的三个飞机头(一个金属),一个上弹卡子,有想要的加我马化腾。”
在得到一位资深群友的帮助下,《方圆》记者才勉强弄清了这则消息的含义:天津(022是其电话区号)的枪贩要卖出一把海豹1911的气步枪,有两个弹夹,但是弹夹口已经摔坏了,不过其他部位完好,随枪赠送三枚子弹和一个上弹器,其中一枚子弹还是金属制,欲购者可以先加他的QQ(马化腾是腾讯公司老板)。
当你可以轻松自然地看懂这些类似论坛和QQ群中的隐晦语言时,证明你已经可以是圈内人了。
作为圈内人,看懂隐晦的言语只是初步合格,遵守不多话的原则可能更为重要。买家需要做的只是留下自己的手机号、QQ号或MSN号,提出自己需要的枪支型号,除在价格方面做一些讨论外,不要再多問任何一个问题,尤其是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一旦交易谈妥,剩下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付钱交货。
这样沉默寡言的交易不仅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定罪上,也让司法机关面临重重困境,而且这种困扰来自法律本身。
“网上贩枪如果依法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定罪最关键的证据之一就是同时找到买方和卖方。但由于买卖双方都在网上交易,要同时找到双方难度很大。即使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仿真枪,但由于找不到卖主,也无法按照非法买卖枪支罪定罪,只能按照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而后罪的量刑明显轻于前罪。”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白磊道出了自己办理网络枪支买卖案件时遇到的司法困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非法买卖枪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非法持有枪支的,只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制贩枪支”缘何凶猛
在我国,尽管警方对非法制贩枪支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缉枪治爆的行动从未间断,但是“枪患”却一直没有根除,加之网络的巨大优势,似有卷土重来之意。究其根本,与制贩枪支越来越简便的因素密切相关。
因素一:图纸、材料易获取
媒体披露的一些案件的细节表明,无论何种枪支,在中国当下的环境中,制造它们显得“很容易”。
贵州松桃的制枪历史最为悠久,肇始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外人眼中,当地人在制枪方面似乎颇有天赋。2010年松桃警方抓获了一位名叫龙安银的造枪者,此人是地道松桃农民,小学都没毕业,在花了1000元买回一把黑枪后,拆卸了该枪的每一个零件,琢磨如何仿制,经过反复试验,在10天之后,他制造了第一把黑枪,除了枪管没有膛线外,和原枪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从查获的案件看,犯罪嫌疑人们制造枪支似乎只需要解决三个关键性问题:膛线、图纸和原材料。
枪管膛线是枪支制造中最复杂的工艺,即使是这样,也难不倒那些车床技工出身的造枪者。前文中提及的造枪高手李专便是其中之一,和他一样,陕西汉中的工厂工人陈锐也是佼佼者,身为钳工的他也制造出了5支气步枪和1支小口径手枪。
而关键的则是图纸,“很多制枪者都是拥有图纸后才开始造枪,空有车床技术,造枪只能是空谈。”陈永告诉记者,所有造枪者的枪支图纸几乎都是从互联网上下载得来的。
实际上,枪支制造图纸在网络上可以用“泛滥”来形容。《方圆》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枪支图纸等关键词后,稍加查找便在一个名为“道克巴巴”的网站上找到了3个枪支组装图纸的文档,备注显示这3个文档是在2011年12月2日被上传到该网站,每个文档均有350页之多,而组装图被详细地记录成30—60多个小项,所涉及的枪支不下百种,记录显示这3个文档已被浏览过15次。
在知名网站上,这种情况依然屡见不鲜。在百度文库中,美国M-14步枪图纸、自动和消音枪支设计图纸、格洛克手枪美国专利图纸均可以被轻松地检索到,这些枪支设计图纸都是在2010年左右被上传与此,已经被下载了数百次,其中一份《枪械大全》的图纸下载的次数甚至达到了7698次,而被浏览的次数一般都达到了5000以上。
但在堵截枪支图纸流传方面,中国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一片。“枪支制造图纸不同于毒品制造方法,它被上传到互联网,除了被制枪者利用外,还能被很多人用来进行机械技术的研究,这是一条有利有弊的信息,现在很多军事杂志上都有非常清晰的枪支结构示意图,应该把其视为一种正常的信息传播。”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认为应该对这种现象保持开明的态度,“一刀切”式的严禁方法只会影响到正常的网络信息传播。
对于那些登载枪支制造图纸的网站和论坛,阿拉木斯认为它们也没有违反现有法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中的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九大信息服务提供者不能传播的信息内容,其中并没有枪支制造图纸。”不过阿拉木斯也表示这九大禁止传播的内容都是大层面上的笼统概括,有待细分。
图纸可以轻易到手,造枪的原材料更是遍地可取。“以长枪的枪托为例,任何一个家具厂,包括那些家庭小作坊,半个小时都能造出来。”陈永说除了枪管之外,枪的其他部件基本都可以自制。
的确如陈永所说,类似于弹簧、气瓶和瞄准镜等部件能够非常容易地从市场上购买甚至定制,而且这些原材料的采购都是合法的。
即使是最为麻烦的枪管,造枪者们还是轻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无缝钢管成了最常见的枪管原型,实际上7.62毫米的无缝钢管才是最理想的枪管原料,不过7.62毫米、没有膛线的无缝钢管是不允许普通企业制造的,因为这个规格的钢管除了在枪械上使用,任何机械的部件都用不上,但是私下里仍然有很多企业在制造这种规格的无缝钢管。
“由于缺少对私造枪管的统一认定,即便企业故意制造这类钢管出售,司法部门也无能为力。”面对这一情况,何力就表示警方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因素二:淘宝付款有保障
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以方便、快捷和安全闻名于世。然而,在方便普通网民网购的同时,制贩枪支的犯罪分子也从中获利颇多。
作为网络贩枪的实质性环节,交易付款是买卖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一度在传统的线下非法枪支交易中,资金安全问题大于天,“黑吃黑”不仅是电影情节,也是现实写照。发展到当下的网络贩枪,买卖双方都迫切需要一个第三方为整个交易提供担保,而这种交易本身就基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双方自然都将目光投到了淘宝身上。
淘宝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拉进这场非法交易中充当第三者,究其原因,还是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提供的保障性。
“网上骗人的事情越来越多,我们自己也怕被别人骗,黑吃黑也是常有的事情,没办法只有依靠淘宝了。”底层的枪贩郑少展就是淘宝的忠实拥趸,为了迎合网络上买方的要求,也为了自己的安全,他特意为自己的贩枪生意开办了一家网店,专门卖“韩版女装”。和郑少展一样,众多的枪贩们都要靠淘宝取信客户,不一样的是,每个枪贩的淘宝店卖的东西都不一样,常见的比如服装、茶叶和贴纸等等。
这些淘宝店从表面上看都是正规的网店,所售均为日常用品,一些不明真相的客户贸然闯入,也绝对不会发现任何破绽,即使偶尔真的拍下了货品,枪贩们往往都会以“没货”作为搪塞对方的理由。
“淘宝网在事实上的确为枪支的非法交易提供了服务,不过很显然它是一个不明内情的无辜者,如果说淘宝官方知道自己旗下的网店在从事非法交易而坐视不管,那么它肯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阿拉木斯认为淘宝不需要为这种非法交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这个规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通行的。“在西方轰动一时的挪威‘7·22’枪支爆炸案中,凶手布雷维克所用的枪支就是通过著名的购物网站EBAY购买的,事后EBAY也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也同意阿拉木斯的观点,“淘宝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肯定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现在通过淘宝进行非法交易的现象越来越多,面对这种情况,淘宝作为交易平台也必须加强对旗下的网店监管和核实的力度。”
因素三:快递交货很轻松
面对面、手把手的非法枪支交易早已成为历史,作为最后环节的枪支运送,枪贩们全权委托给各种快递公司。
在扬州特大枪支制贩案中,枪支不会作为一体邮寄给对方,枪贩们往往把一支枪拆卸成三个部分来运送:枪管、套件和弹药。即使拆分开,他们还会进行精心的伪装,尤其是关键的枪管,它一般都会被封入稍大的水管中,然后再交予快递公司。
其实,早在2008年,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武器弹药是违禁品,被禁止快递运输。而且《办法》还规定快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遞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虽然有明文规定,并且大部分快递公司会要求快递员认真检查,但是这项规定在大部分时候都形同虚设,没有多少快递员会仔细检查邮寄的货物,往往是扫一眼后匆匆封装赶往下一家。
“在我们破获的制贩枪支案件中,所有的枪支都是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到购枪者手中的。”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网安大队队长陈鹏认为少数物流快递公司缺乏规范化管理,给破案带来了很大的干扰。
浙江绍兴警方也有这方面的苦恼,在其辖区内,很多毒贩同样利用快递“搭顺风车”运输毒品,不过他们要求从2010年6月开始试运行实名制寄快递,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在此期间,绍兴县没有发生一起通过快递和物流运输毒品的案件。
治理不是一家之事
“打击网上非法制贩枪支的现象,仅仅依靠公安机关是不现实的。”在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江西警察学院法律学系主任邓国良看来,遏制网络制贩枪支的情况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
“涉及到非法制贩枪支的每一环节,相关的法律法规都需要完善,对这些非法枪支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以及网络服务商的责任应该予以明确,进一步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机制。” 邓国良认为既然网络是制贩枪支的主要渠道,就更应该加大对网络的监管。“各部门需要研究加强对网络虚拟世界的管理方法,共同开展网络制贩枪支犯罪活动的管控和查禁工作。”
这些观点得到了很多官员和专家的认同。首先在制造枪支这一环节上,何力就认为必须要先管住枪管这一关。“公检法各部门需统一认识,将制造7.62毫米无缝钢管行为认定为私造枪管来处罚。”
“互联网的发展极为迅速,变化形式很复杂,淘宝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虽然本身实力强大,但是需要其监管核实的范围已经超过了他的能力,对于实体店,工商部门可以一一查证,但是网店却没有。”阿拉木斯表示政府需要给予淘宝更有力的支持,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毕竟单靠淘宝一方的力量是不现实的。
陈鹏在2011全年都在处理网络制贩枪支案件,他则反复强调需要加强对物流公司的管理。“打击网上非法贩卖枪支应注重加大对快递、物流、邮寄等运输服务单位的管控,强烈建议邮寄实名制,有效查控堵截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的非法流动。”
的确绍兴警方在快递实名制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是“实名制”却仍然存在很大争议。
“出于公共安全角度,近年来有不少非法分子,利用快递运输毒品、假药、枪支等违禁物品,给社会带来一定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实名制,对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追溯,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良好社会治安。”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快递业可以实行实名制。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却认为实名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问题的关键在于预防犯罪,政府只是裁判员,不能什么都管,应该利用市场的力量来净化快递行业之乱象。”
“治理不是一家之事,国家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都应该采取措施,电信、邮政和银行也要积极配合,相互协同,才能完成对网络制贩枪支的有效打击。”邓国良说。
非法制贩枪支流程图
1生产
在网络上下载枪支制造图纸,购买车床、砂轮、铅饼、无缝钢管等原材料,按图制造。
2广告
在各类轻兵器网站和狩猎论坛发布言语隐晦的枪支广告,寻找潜在客户。广告的发布者一般有两类:大型批发商和小型中转商,前者只大批量负责枪管或者子弹等部分,小型中转商则配备齐全。
3接洽
通过QQ等网络交流工具,同对方完成初步接触,谈妥交易的枪支型号和价格。通常交易双方的个人信息都处于隐匿状态。
4淘宝付款
建立一个淘宝网店,多伪装成出售服装、茶叶或小玩具,把网店地址发给对方,对方拍下物品,通过淘宝的支付宝进行转账。
5邮寄 把枪支拆卸成套件、枪管和弹药三部分,精心伪装,通过快递公司发给对方,交易完成。
为何非法持枪多,买卖枪支少
今年3月,笔者所在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短短一个月间就批捕了非法持有枪支案共计6件8人。结合近年来笔者办理涉枪案件的经验,却发现在司法实践中的一种现象:尽管涉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多通过购买手段获得枪支,但在实际司法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最终认定的案件罪名却大多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出现在网络上的买卖枪支行为难以取证。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和军事、枪械论坛的兴起,很多军事爱好者、狩猎爱好者通过网络这一虚拟社会聚集在一起讨论交流,一些贩卖枪支的不法分子瞅准这一机会大肆通过网络出售枪支等违禁物品。由于网络交易存在很大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且交易双方完全通过网络沟通买卖枪支的细节,同时采取匿名网络汇款、快递送货的方式,导致公安机关在查获购买枪支人员后很难查清上游卖家,进而无法认定存在买卖行为。
例如在笔者办理的黄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中,黄某承认在2011年年初通过QQ聊天认识了一名网名叫做“白云”的男子,随后“白云”先后给黄某发了几张仿真枪的图片,并成功向黄某推销了一支仿真枪,双方采取汇款、快递送货的方式完成交易。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内,“白云”又不断联系黄某向其推销新款枪支,并连续两次采用相同方式出售给黄某两支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仿真枪。
本案在侦查过程中黄某无法向警方交代“白云”的详细信息,双方的网络聊天记录早已被删除,警方因此无法根据汇款账号和快递公司调取任何有用证据,最终检察机关仅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本案提起公诉。
之所以出现这种嫌疑人承认买枪但却不能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起诉的困境,原因在于在仅有嫌疑人认罪口供而未查清上游卖枪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贸然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起诉买枪人,开庭时一旦被告人翻供称枪支不是购买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则将使检察机关陷于极为被动的局面。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為防止错案的发生,在实际司法过程中只要无法查清上游卖枪犯罪情节,则对那些宣称自己是通过购买方式获得枪支的犯罪嫌疑人,虽然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非法买卖枪支罪,但检察机关大多只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案件提起公诉。
(文/白磊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以及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
二、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三、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投案自首并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四、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五、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涉枪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不及时报告的,依法处罚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公民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可疑爆炸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七、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有什么狗?”
“火狗和气狗都有,你要哪种?”
“火狗啊,有化隆狗吗?”
“没,松桃狗和合浦狗都有。”
这是一段网络文字对话,不过它并没有发生在宠物交易网站中,而是出现在一个名为“狩猎联盟”的论坛里,实际上双方对话的内容正是非法枪支交易。
“在网络上输入‘PC气枪’等关键词后,显示的气枪广告链接不计其数,很多都是在轻兵器论坛和狩猎网站上,通过这些广告,很容易就能和枪贩们取得联系。”陈永是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的一名警官,他说想要买到一把枪其实很简单。
虽然警方对非法枪支的打击十分严厉,但是网络制贩枪支的案件还是不断涌现,各地公安机关都曾破获过此类案件,规模有大有小。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在前不久便破获了一起被公安部列为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督办案件的制售枪支大案,摧毁了盘踞在淘宝网站的地下销售枪支弹药网络14个,抓获涉案嫌疑人301名,共收缴各类仿真枪支160余支、气枪子弹40余万发。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在5月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展示了70多支枪,3000多发子弹,这还不包括仓库里存放着的200多支枪和大量子弹。这些仅仅是今年3月以来郑州警方收缴的枪支弹药和爆炸物,足可装备3个连。
在中国一贯严厉的禁枪政策中,这些非法枪支从何而来,又如何轻易地流通到购枪者的手中呢?《方圆》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涉案枪支多为私造
根据公安部2010年的统计,在持枪犯罪案件中,国内非法制造枪支和境外走私进来的枪支占到绝大部分,除此之外,军工厂和合法配枪部门丢失、被盗抢的枪支也是一个渠道。
在走私枪支中,越南又是重中之重。由于常年战争,越南很多枪支流落民间,并通过广西的中越边境非法流入中国,但是在2005年以后,中越警方加强了合作,走私枪支的案件逐年大幅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私自制造枪支的情况开始愈发严重。
公安部治安局枪械管理处副处长何力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内私自造枪的区域主要是青海的化隆县和贵州的松桃县。“虽然两地警方打击制枪案件的力度很大,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枪患还不能完全根除。”
青海化隆地处牧区,当地有持枪打猎放牧的传统,而松桃在大山深处,新中国成立前都是土匪的主要活动地区,加上国名党溃军的散兵游勇,很多枪支都散落在当地。枪支在两地很常见,这为它们成为中国的黑枪基地奠定了基础。
除此之外,两地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经济非常落后,都是有名的国家级贫困县,当地人均是在暴利的驱使下开始制造枪支。“以青海化隆为例,一把黑枪成本才200元左右,到了西宁就上升到1000至5000元,卖到沿海一般都过万元,甚至几万元。”
“其实民间的非法枪支有两种,一种是火药动力,都是仿军用或警用枪支,很容易用来实施犯罪,青海化隆和贵州松桃就是这些枪的主产地;另外一种则是压缩气动力,都是高压气枪,却没有明显的主产地,任何地方都可以进行制造。”陈永说他们查证的两个非法枪支生产源头都远离前两个传统的黑枪产地。
最近几年警方对气枪打击的案例印证了陈永的分析,这些非法气枪的生产源头涉及了江苏、湖北、陕西和黑龙江等多个省市,分布地极为松散,全部都是个体私自制造。
网络成制贩主通道
事实上,近年来破获的一系列非法枪支制造、销售案表明:一套新型、完整的枪支贩售链条正在民间悄然形成,它包含了非法枪支的制造者、原材料的提供商、技术图纸的传播者、非法枪支的大批发商和小型中转商,以及终端使用者。而这些的承载者都是网络。
“从互联网兴起一开始,贩枪就进入网络时代了,火药动力和压缩气动力的黑枪都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易,不过气枪在这方面会更加突出一些。”陈永告诉《方圆》记者他承办的制贩枪支案件全部都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交易的。
枪贩们最喜欢混迹在各种枪支狩猎论坛或QQ群里,这里往往是交易的萌发地。
不过在踏入这块萌发地之前,需要好好补习一番,任何非法活动或交易似乎都有伪装,非法枪支的贩售也不例外,由于在网络上的交流是半公开的,而且公安部门有监控,自然它的伪装从称谓上便已经开始。
知道内幕的人都把枪支称做“狗”,弹药自然就是“狗粮”,对于这种特殊称谓的发源和内因,已经无法考究,但这的确成为了整个圈子的标准用语。
在圈子里,“狗”被分成了两大类,以动力区分,以火药为动力的称为“火狗”,以气瓶为动力的称为“气狗”,除此之外,“狗”也会被冠以籍贯,以“化隆狗”为例,便是青海化隆县的产品。“这算是他们的行规吧,就像以前某些地区的土匪,都有自己的黑话,例如‘扯呼’就是撤的意思,外人绝对听不懂。”陈永说枪贩们就是通过这些最基本的黑话来判定对方是否是圈内人。
不仅是动态的对话,就连静态的贩枪广告也被他们弄得深奥隐晦。
在一个名为“中国狗友交流群”的QQ群里,《方圆》记者看到了一则信息:“022地区出海豹1911尸体一个,两个弹夹含弹嘴摔断,其他部件全部完好,原装未改,算上狗里的三个飞机头(一个金属),一个上弹卡子,有想要的加我马化腾。”
在得到一位资深群友的帮助下,《方圆》记者才勉强弄清了这则消息的含义:天津(022是其电话区号)的枪贩要卖出一把海豹1911的气步枪,有两个弹夹,但是弹夹口已经摔坏了,不过其他部位完好,随枪赠送三枚子弹和一个上弹器,其中一枚子弹还是金属制,欲购者可以先加他的QQ(马化腾是腾讯公司老板)。
当你可以轻松自然地看懂这些类似论坛和QQ群中的隐晦语言时,证明你已经可以是圈内人了。
作为圈内人,看懂隐晦的言语只是初步合格,遵守不多话的原则可能更为重要。买家需要做的只是留下自己的手机号、QQ号或MSN号,提出自己需要的枪支型号,除在价格方面做一些讨论外,不要再多問任何一个问题,尤其是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一旦交易谈妥,剩下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付钱交货。
这样沉默寡言的交易不仅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定罪上,也让司法机关面临重重困境,而且这种困扰来自法律本身。
“网上贩枪如果依法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定罪最关键的证据之一就是同时找到买方和卖方。但由于买卖双方都在网上交易,要同时找到双方难度很大。即使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仿真枪,但由于找不到卖主,也无法按照非法买卖枪支罪定罪,只能按照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而后罪的量刑明显轻于前罪。”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白磊道出了自己办理网络枪支买卖案件时遇到的司法困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非法买卖枪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非法持有枪支的,只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制贩枪支”缘何凶猛
在我国,尽管警方对非法制贩枪支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缉枪治爆的行动从未间断,但是“枪患”却一直没有根除,加之网络的巨大优势,似有卷土重来之意。究其根本,与制贩枪支越来越简便的因素密切相关。
因素一:图纸、材料易获取
媒体披露的一些案件的细节表明,无论何种枪支,在中国当下的环境中,制造它们显得“很容易”。
贵州松桃的制枪历史最为悠久,肇始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外人眼中,当地人在制枪方面似乎颇有天赋。2010年松桃警方抓获了一位名叫龙安银的造枪者,此人是地道松桃农民,小学都没毕业,在花了1000元买回一把黑枪后,拆卸了该枪的每一个零件,琢磨如何仿制,经过反复试验,在10天之后,他制造了第一把黑枪,除了枪管没有膛线外,和原枪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从查获的案件看,犯罪嫌疑人们制造枪支似乎只需要解决三个关键性问题:膛线、图纸和原材料。
枪管膛线是枪支制造中最复杂的工艺,即使是这样,也难不倒那些车床技工出身的造枪者。前文中提及的造枪高手李专便是其中之一,和他一样,陕西汉中的工厂工人陈锐也是佼佼者,身为钳工的他也制造出了5支气步枪和1支小口径手枪。
而关键的则是图纸,“很多制枪者都是拥有图纸后才开始造枪,空有车床技术,造枪只能是空谈。”陈永告诉记者,所有造枪者的枪支图纸几乎都是从互联网上下载得来的。
实际上,枪支制造图纸在网络上可以用“泛滥”来形容。《方圆》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枪支图纸等关键词后,稍加查找便在一个名为“道克巴巴”的网站上找到了3个枪支组装图纸的文档,备注显示这3个文档是在2011年12月2日被上传到该网站,每个文档均有350页之多,而组装图被详细地记录成30—60多个小项,所涉及的枪支不下百种,记录显示这3个文档已被浏览过15次。
在知名网站上,这种情况依然屡见不鲜。在百度文库中,美国M-14步枪图纸、自动和消音枪支设计图纸、格洛克手枪美国专利图纸均可以被轻松地检索到,这些枪支设计图纸都是在2010年左右被上传与此,已经被下载了数百次,其中一份《枪械大全》的图纸下载的次数甚至达到了7698次,而被浏览的次数一般都达到了5000以上。
但在堵截枪支图纸流传方面,中国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一片。“枪支制造图纸不同于毒品制造方法,它被上传到互联网,除了被制枪者利用外,还能被很多人用来进行机械技术的研究,这是一条有利有弊的信息,现在很多军事杂志上都有非常清晰的枪支结构示意图,应该把其视为一种正常的信息传播。”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认为应该对这种现象保持开明的态度,“一刀切”式的严禁方法只会影响到正常的网络信息传播。
对于那些登载枪支制造图纸的网站和论坛,阿拉木斯认为它们也没有违反现有法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条例》中的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九大信息服务提供者不能传播的信息内容,其中并没有枪支制造图纸。”不过阿拉木斯也表示这九大禁止传播的内容都是大层面上的笼统概括,有待细分。
图纸可以轻易到手,造枪的原材料更是遍地可取。“以长枪的枪托为例,任何一个家具厂,包括那些家庭小作坊,半个小时都能造出来。”陈永说除了枪管之外,枪的其他部件基本都可以自制。
的确如陈永所说,类似于弹簧、气瓶和瞄准镜等部件能够非常容易地从市场上购买甚至定制,而且这些原材料的采购都是合法的。
即使是最为麻烦的枪管,造枪者们还是轻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无缝钢管成了最常见的枪管原型,实际上7.62毫米的无缝钢管才是最理想的枪管原料,不过7.62毫米、没有膛线的无缝钢管是不允许普通企业制造的,因为这个规格的钢管除了在枪械上使用,任何机械的部件都用不上,但是私下里仍然有很多企业在制造这种规格的无缝钢管。
“由于缺少对私造枪管的统一认定,即便企业故意制造这类钢管出售,司法部门也无能为力。”面对这一情况,何力就表示警方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因素二:淘宝付款有保障
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以方便、快捷和安全闻名于世。然而,在方便普通网民网购的同时,制贩枪支的犯罪分子也从中获利颇多。
作为网络贩枪的实质性环节,交易付款是买卖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一度在传统的线下非法枪支交易中,资金安全问题大于天,“黑吃黑”不仅是电影情节,也是现实写照。发展到当下的网络贩枪,买卖双方都迫切需要一个第三方为整个交易提供担保,而这种交易本身就基于虚拟的网络世界,双方自然都将目光投到了淘宝身上。
淘宝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拉进这场非法交易中充当第三者,究其原因,还是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所提供的保障性。
“网上骗人的事情越来越多,我们自己也怕被别人骗,黑吃黑也是常有的事情,没办法只有依靠淘宝了。”底层的枪贩郑少展就是淘宝的忠实拥趸,为了迎合网络上买方的要求,也为了自己的安全,他特意为自己的贩枪生意开办了一家网店,专门卖“韩版女装”。和郑少展一样,众多的枪贩们都要靠淘宝取信客户,不一样的是,每个枪贩的淘宝店卖的东西都不一样,常见的比如服装、茶叶和贴纸等等。
这些淘宝店从表面上看都是正规的网店,所售均为日常用品,一些不明真相的客户贸然闯入,也绝对不会发现任何破绽,即使偶尔真的拍下了货品,枪贩们往往都会以“没货”作为搪塞对方的理由。
“淘宝网在事实上的确为枪支的非法交易提供了服务,不过很显然它是一个不明内情的无辜者,如果说淘宝官方知道自己旗下的网店在从事非法交易而坐视不管,那么它肯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阿拉木斯认为淘宝不需要为这种非法交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且这个规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通行的。“在西方轰动一时的挪威‘7·22’枪支爆炸案中,凶手布雷维克所用的枪支就是通过著名的购物网站EBAY购买的,事后EBAY也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也同意阿拉木斯的观点,“淘宝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肯定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现在通过淘宝进行非法交易的现象越来越多,面对这种情况,淘宝作为交易平台也必须加强对旗下的网店监管和核实的力度。”
因素三:快递交货很轻松
面对面、手把手的非法枪支交易早已成为历史,作为最后环节的枪支运送,枪贩们全权委托给各种快递公司。
在扬州特大枪支制贩案中,枪支不会作为一体邮寄给对方,枪贩们往往把一支枪拆卸成三个部分来运送:枪管、套件和弹药。即使拆分开,他们还会进行精心的伪装,尤其是关键的枪管,它一般都会被封入稍大的水管中,然后再交予快递公司。
其实,早在2008年,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武器弹药是违禁品,被禁止快递运输。而且《办法》还规定快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用户交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遞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当场验视内件,当面封装。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虽然有明文规定,并且大部分快递公司会要求快递员认真检查,但是这项规定在大部分时候都形同虚设,没有多少快递员会仔细检查邮寄的货物,往往是扫一眼后匆匆封装赶往下一家。
“在我们破获的制贩枪支案件中,所有的枪支都是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到购枪者手中的。”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网安大队队长陈鹏认为少数物流快递公司缺乏规范化管理,给破案带来了很大的干扰。
浙江绍兴警方也有这方面的苦恼,在其辖区内,很多毒贩同样利用快递“搭顺风车”运输毒品,不过他们要求从2010年6月开始试运行实名制寄快递,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在此期间,绍兴县没有发生一起通过快递和物流运输毒品的案件。
治理不是一家之事
“打击网上非法制贩枪支的现象,仅仅依靠公安机关是不现实的。”在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江西警察学院法律学系主任邓国良看来,遏制网络制贩枪支的情况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
“涉及到非法制贩枪支的每一环节,相关的法律法规都需要完善,对这些非法枪支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以及网络服务商的责任应该予以明确,进一步建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机制。” 邓国良认为既然网络是制贩枪支的主要渠道,就更应该加大对网络的监管。“各部门需要研究加强对网络虚拟世界的管理方法,共同开展网络制贩枪支犯罪活动的管控和查禁工作。”
这些观点得到了很多官员和专家的认同。首先在制造枪支这一环节上,何力就认为必须要先管住枪管这一关。“公检法各部门需统一认识,将制造7.62毫米无缝钢管行为认定为私造枪管来处罚。”
“互联网的发展极为迅速,变化形式很复杂,淘宝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虽然本身实力强大,但是需要其监管核实的范围已经超过了他的能力,对于实体店,工商部门可以一一查证,但是网店却没有。”阿拉木斯表示政府需要给予淘宝更有力的支持,加强各部门的协作,毕竟单靠淘宝一方的力量是不现实的。
陈鹏在2011全年都在处理网络制贩枪支案件,他则反复强调需要加强对物流公司的管理。“打击网上非法贩卖枪支应注重加大对快递、物流、邮寄等运输服务单位的管控,强烈建议邮寄实名制,有效查控堵截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的非法流动。”
的确绍兴警方在快递实名制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是“实名制”却仍然存在很大争议。
“出于公共安全角度,近年来有不少非法分子,利用快递运输毒品、假药、枪支等违禁物品,给社会带来一定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实名制,对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追溯,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良好社会治安。”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快递业可以实行实名制。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却认为实名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问题的关键在于预防犯罪,政府只是裁判员,不能什么都管,应该利用市场的力量来净化快递行业之乱象。”
“治理不是一家之事,国家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都应该采取措施,电信、邮政和银行也要积极配合,相互协同,才能完成对网络制贩枪支的有效打击。”邓国良说。
非法制贩枪支流程图
1生产
在网络上下载枪支制造图纸,购买车床、砂轮、铅饼、无缝钢管等原材料,按图制造。
2广告
在各类轻兵器网站和狩猎论坛发布言语隐晦的枪支广告,寻找潜在客户。广告的发布者一般有两类:大型批发商和小型中转商,前者只大批量负责枪管或者子弹等部分,小型中转商则配备齐全。
3接洽
通过QQ等网络交流工具,同对方完成初步接触,谈妥交易的枪支型号和价格。通常交易双方的个人信息都处于隐匿状态。
4淘宝付款
建立一个淘宝网店,多伪装成出售服装、茶叶或小玩具,把网店地址发给对方,对方拍下物品,通过淘宝的支付宝进行转账。
5邮寄 把枪支拆卸成套件、枪管和弹药三部分,精心伪装,通过快递公司发给对方,交易完成。
为何非法持枪多,买卖枪支少
今年3月,笔者所在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短短一个月间就批捕了非法持有枪支案共计6件8人。结合近年来笔者办理涉枪案件的经验,却发现在司法实践中的一种现象:尽管涉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大多通过购买手段获得枪支,但在实际司法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最终认定的案件罪名却大多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出现在网络上的买卖枪支行为难以取证。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和军事、枪械论坛的兴起,很多军事爱好者、狩猎爱好者通过网络这一虚拟社会聚集在一起讨论交流,一些贩卖枪支的不法分子瞅准这一机会大肆通过网络出售枪支等违禁物品。由于网络交易存在很大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且交易双方完全通过网络沟通买卖枪支的细节,同时采取匿名网络汇款、快递送货的方式,导致公安机关在查获购买枪支人员后很难查清上游卖家,进而无法认定存在买卖行为。
例如在笔者办理的黄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中,黄某承认在2011年年初通过QQ聊天认识了一名网名叫做“白云”的男子,随后“白云”先后给黄某发了几张仿真枪的图片,并成功向黄某推销了一支仿真枪,双方采取汇款、快递送货的方式完成交易。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内,“白云”又不断联系黄某向其推销新款枪支,并连续两次采用相同方式出售给黄某两支射程更远、威力更大的仿真枪。
本案在侦查过程中黄某无法向警方交代“白云”的详细信息,双方的网络聊天记录早已被删除,警方因此无法根据汇款账号和快递公司调取任何有用证据,最终检察机关仅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本案提起公诉。
之所以出现这种嫌疑人承认买枪但却不能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起诉的困境,原因在于在仅有嫌疑人认罪口供而未查清上游卖枪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贸然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起诉买枪人,开庭时一旦被告人翻供称枪支不是购买而是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则将使检察机关陷于极为被动的局面。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為防止错案的发生,在实际司法过程中只要无法查清上游卖枪犯罪情节,则对那些宣称自己是通过购买方式获得枪支的犯罪嫌疑人,虽然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非法买卖枪支罪,但检察机关大多只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案件提起公诉。
(文/白磊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以及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
二、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在托运、寄递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三、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投案自首并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四、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五、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涉枪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不及时报告的,依法处罚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公民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可疑爆炸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七、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