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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成都市中心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所达成的将城市供水价格构成分为资源水价(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价(原水费)、城市供水运营水价和环境水价(污水、污泥处置费),并对资源水价、水利工程水价调整建立联动机制的共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