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明显好转,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仍在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与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发挥纪检监察工作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应该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对策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近年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些国有企业由于权力监督缺位失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出现了一系列腐败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如何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当前维护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针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分析,并且提出几点有效的解决对策,希望对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帮助。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上热下冷情况。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过多地重视企业的经营发展问题,忽视了反腐倡廉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一直处于可有可无、十分尴尬的境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猎狐”,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自上而下强力推进的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凸显。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滞后、反腐倡廉教育缺项、依法合规管理意识淡薄等原因,造成了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没有及时跟上转变,认为反腐倡廉都是国家层面、领导层面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关系,甚至在近些年国有企业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下,仍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不重视、不关心,片面认为企业是搞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将有限的人、财、物投向生产经营部门,甚至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加强作风建设、预防廉洁风险等工作会妨碍生产经营的开展,是对经营管理的束缚。
(二)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存在“同级监督难、熟人监督难”问题。
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通常采用的是“双重领导”的管理方式,即纪检监察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级党委的领导指导。在组织机构方面,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级党委管理部门,接受本级党委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薪酬福利、职务升迁等都由本级党委管理。而在开展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指導。这就造成了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在开展工作中存在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部门监督难的情况,碍于自身利益关系,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中不敢发声、主动履职不够,导致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一定程度上存在“同级监督难”的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属于“大院式”单位,大部分员工的工作、生活均在相对集中的区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人员人际交往存在交叉情况,有的甚至关系比较密切,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熟人监督难”的问题,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各方面工作难度比较大。
(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与形势任务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
党的十八大以前由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党员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等历史原因,存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置较少,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不够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从严治党,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同时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增加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待遇,但仍然存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不够硬、专业化水平建设不够高等问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短时间内无法得到从量到质的转变。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有效解决对策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一是要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以强烈的担当意识扛起抓生产经营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重担。二是要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延伸,以责任落实倒逼党员干部主动提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要持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到基层党员干部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认识,督促企业员工群众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营造企业党委全力支持、员工群众积极配合的纪检监察良好工作氛围。
(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探索有效破题解困方式方法。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坚持各级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除了在人事任免上与企业脱钩以外,纪委书记的考核、交流、薪酬、待遇等统统与企业脱离干系。二是压实纪委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工作机制,给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咒”,压实履职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积极作为、敢于监督。三是探索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纪检监察监督质量。如针对国有企业下属单位点多面广情况,探索建立区域性纪检监察中心,由上级纪委领导推动开展工作;对国有企业所属重点单位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指导作用,切实减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心理压力和负担,有效破解“同级监督难、熟人监督难”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对策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近年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些国有企业由于权力监督缺位失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出现了一系列腐败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如何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当前维护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针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分析,并且提出几点有效的解决对策,希望对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一定帮助。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上热下冷情况。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过多地重视企业的经营发展问题,忽视了反腐倡廉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保驾护航作用,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一直处于可有可无、十分尴尬的境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猎狐”,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自上而下强力推进的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凸显。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滞后、反腐倡廉教育缺项、依法合规管理意识淡薄等原因,造成了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没有及时跟上转变,认为反腐倡廉都是国家层面、领导层面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关系,甚至在近些年国有企业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下,仍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不重视、不关心,片面认为企业是搞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将有限的人、财、物投向生产经营部门,甚至认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加强作风建设、预防廉洁风险等工作会妨碍生产经营的开展,是对经营管理的束缚。
(二)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存在“同级监督难、熟人监督难”问题。
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通常采用的是“双重领导”的管理方式,即纪检监察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级党委的领导指导。在组织机构方面,纪检监察部门为本级党委管理部门,接受本级党委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薪酬福利、职务升迁等都由本级党委管理。而在开展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指導。这就造成了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在开展工作中存在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部门监督难的情况,碍于自身利益关系,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中不敢发声、主动履职不够,导致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一定程度上存在“同级监督难”的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属于“大院式”单位,大部分员工的工作、生活均在相对集中的区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人员人际交往存在交叉情况,有的甚至关系比较密切,导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熟人监督难”的问题,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各方面工作难度比较大。
(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与形势任务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
党的十八大以前由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党员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等历史原因,存在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置较少,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不够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从严治党,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同时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增加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待遇,但仍然存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不够硬、专业化水平建设不够高等问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短时间内无法得到从量到质的转变。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有效解决对策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一是要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以强烈的担当意识扛起抓生产经营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重担。二是要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延伸,以责任落实倒逼党员干部主动提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要持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到基层党员干部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认识,督促企业员工群众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营造企业党委全力支持、员工群众积极配合的纪检监察良好工作氛围。
(二)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探索有效破题解困方式方法。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坚持各级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除了在人事任免上与企业脱钩以外,纪委书记的考核、交流、薪酬、待遇等统统与企业脱离干系。二是压实纪委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工作机制,给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咒”,压实履职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积极作为、敢于监督。三是探索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纪检监察监督质量。如针对国有企业下属单位点多面广情况,探索建立区域性纪检监察中心,由上级纪委领导推动开展工作;对国有企业所属重点单位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指导作用,切实减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心理压力和负担,有效破解“同级监督难、熟人监督难”的问题。